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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办刊汇报
95-98年
            郭锡龙 、 姚宁 点击量:7279
    
   《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是1995年由《政法图书馆》改名诞生的,现已出版了13期,总字数130万字,总印数7800份,发行到公检法司档案处,省以上图书馆和政法公安院校、系、图书馆、资料室,交换单位9个,涉及 资料室、学报和杂志社等部门。
    本刊从1995年创刊以来,共收到稿件604篇,约250万字,未用稿121篇,用稿率在80%左右,个人组稿最多的为社科院法学所图书馆的田建设(153篇),单位则以西南政法大学居首,总的来说稿源仍然有限,特别是专稿〔综述、述评、专访等),还望各馆大力支持。
    从1998年开始,为扩大档案资料方面的稿源,编辑部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采取了聘用“特约编辑”的做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公安局有关领导的支持下,开展了组稿活动,收到了预期效果。
    我们设想,如果各位编辑、特约编辑和联络编辑都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的话,稿源将是不成问题的,可惜的是大多数同志都没有完成任务,这需要编辑部加强工作,需要有关领导加强督促。
    本刊从1995年创刊以来,在读者中有一定的影响,表现在:
    1.研究生写论文的重要参考:武汉大学一硕士生为撰写《法律信息检索工具研究矛,在其所例37篇(册)主要参考文献中,本刊占了8篇,即占文献总量的21.6﹪,份量是重的;此外,院校研究生写论文时也常去查考,有的还向我们索要;
    2,从读者来信中得知,有的读者把刊物视为“权威性”刊物。
    3.有的刊常转载本刊栏目:“研究生学位论文目录”,
    4.国家图书馆要求“呈缴”,也有一些单位索要或以自己的“学报或杂志”交换。
    5.同仁的好评:如《法学杂志社》总编、北大信息管理系前主任、教授等均认为它独树一帜,很有前途,并推荐自己的研究生投稿;
    c,有的省馆很注意刊物的齐全,漏订了或因故未收到,即来信补订或索要。
 现在汇报几个问题:
一、关于刊物改现名后的问题: 
     本刊前身《政法图书馆》创刊后由协会、地方分会主任馆轮流主办,规格不统一,内容难充实,层面不广,内外联系较难,刊物质量不易提高,发行也还有问题.当时的司法部教育司主管领导一再指出:刊物必需增加信息量,充实内容,扩大发行范围,否则没有前途,部宣传司对轮流主办也提出了批评。在这种形势下,经1994年协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决定,1995年改名,并设专职编辑部,管理此事,考虑刊物名称时应力图避免只供图书馆一家阅读的印象,而是本系统干部,院校师生均可利用,故名为《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实质上没有脱离图书馆工作范围,又适应了更多的读者.这个名称的含义是“法律文献信息”和它的“工作研究”,因名称太长故省去了“工作”二字,这一省问题就来了,有人理解为它不再是“图书馆学”而是”文献信息学”的刊物,又有人认为名称仍然太长,不便记忆,建议改名,还有的提出恢复《政法图书馆》.我们觉得不无道理,但恢复《政法图书馆》有悖当时司法部教育司原意,也不适应现代形势,建议:可考虑在《法律文献工作》或《法律文献与工作研究》等名称间选择,请会议酌定。
二、关于办刊宗旨:
     这个宗旨是在创刊和审批时报经部教育司和宣传司同意了的,就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履行《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法学教育和有关领导规定的任务,宜传报导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机关的指示,加强馆际协作、促进各馆的交流、改革和建设、使图书馆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为宜传报导也为读者提供各种法学文献信息及其研究成果,并与图书馆学、法律文献信息学相交叉,它是普及与研究并重而以普及为主的刊物。如何体现这个宗旨呢,我们认为有三点:
      1.指导思想:
      办刊的指导思想是:遵循党对图书资料事业的二为方针和江泽民总记15大报告和视察军报以来的指示,报刊工作要做到“凝聚”和“激励人民”,“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支柱,,就要“用最好的东西去“武装人,、“引导人”、“塑造人”、鼓舞人”。据此编辑部坚持了政治是主导,业务是基础的原则,我们认为这是政法院校刊物的灵魂,离开了它就不再是有“政法系统”特色的刊物了.
     2.宣传报导和传递:
    ①宣传报导主要指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编辑部一方面注意选用这类文章,另方面审稿时把好关:一是整体意向关,如市场经济与图书馆,我们不要超越政策范围,不能采用把图书馆变成图书信息公司或引向市场产业化;二是用语关,不能让稿件中的“又红又专”,“阶级感情”,“我国是工业化国家”,“已经建成市场经济”,“无法可依”,“日本、韩国发展速度高于我国”,“南韩、台湾国民政府”,“英国、法国、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等类语言在刊物上出现.为更好的把好两关,我们注意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刊上学习宜传口径,力求把方针政策落实到实处.
    ②根据《普通高校图书馆规程》规定精神,本刊选用文章力求新颖、反映现实,注意开拓,在法学文论中如徐冬根教授的文章确实反映了我国国际私法研究方面的新进展,新成果,独具特色,巫昌祯教授(全国政协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总干事,文章另一位著者为研究员、副总干事)的文章传递了国家立法的重要信息;还有段苑芹的图书馆自身的法律问题,薛瑞林的新刑法对图书文献的保护等,对于提高图书馆自身的法律意识,十分重要;此外,人物专访中主要注意了学术观点,特别要宣传那一家之言(本刊第4期何秉松教授的访问可为代表),在图书馆学方面如吴建同志大胆的提出了核心期刊的几何优选原则,彭静同志提出的法律科学情报工作模式,容续的“接受美学”,郭忠等的“从众心理”等都有新颖独到处,在档案资料方面,首先是为领导决策服务,公安部的李炳均副局长就很好的表达了这一点。图书馆立法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本刊充分注意到了这一点,许多文章对我们大家都有启迪。
    ③现代化管理是图书馆步人新时代的重要问题,为此要求从理论上实践上加以总结并根据实际逐步启动,为此我们发表了电子图书馆建设,世界主要国家现代化进程比较,其中喻晓和的文章从大协作或资源共享方面提出政法系统信息网络设想,很值得参考.
三,普及与提高:
      政法院校系和公检法司的图书馆和资料室,依法定为学术性机构和服务性机构,换句话说,它的主要方面是工作单位,不是科研单位,学术性来源于它的院校和科研单位属性,从实践看,特别是广大管理干部学院和机关资料室,有可能进行科研的机会较少,这就决定了刊物是普及性和与工作联系的紧密性,刊物的大众化是其主体.教育司前余司长特别指明了这一点,即要办成工作刊物.但是政法院校的图书、资料、档案队伍中,特别是读者队伍中,有不少学有成效,造诣较深的人员,仅以政法院校图书馆讲,统计到1994年为止,它拥有高级职称27人,中级职称150人,正副馆长53人,其中不少是知名的专家、学者,他们的研究成果对政法系统图书资料工作具有理论指导实践的重大意义,从哲学上讲,不反应这个现实,也就违背了辩证法.因此我们的刊物就有一个在普及基础上提高的一面。 如何落实这个认识呢,办法是:
    1. 广泛发动群众,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特别是在某一点上有创新的内容,一概鼓励写出经验性的、总结性的文章,互相交流,共同提高,这类稿件占全部用稿的85%以上.编辑部在这里要做的事是:政治上把关,内容上协调,遣词词造句上严谨,不能疏漏。
    2. 重点约稿:约稿重点在提高上,写稿人多为专家学者,题目也多在本刊所缺的学科研究或者需要深人研究,具有指导和启迪的课题上,文章有知识性,也要有学术性,被要求写这类文章的人需要有广博的知识,对某一问题有连续性的资料积累和研究,对问题有独到的见解,对文章述而有评,评而中肯.这类文章多为概述、综述、评述、专家访谈一类,我们的目的是使读者对该学科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即使没有学过也能对它的学科前沿今后展望,文献成果等有一个系统的了解。
     3. 普专结合.普及为重点,关键不在于“一边是普及,一边是提高,互不联系“上,而是普及本身有提高,提高本身有普及.成分有侧重.编辑部在审定文稿时需要掌握这个分寸,纯粹的普及和纯粹的提高,既不符合实际。也不可能在刊物上出现。我们把间题放回现实生活中考查,除少数文章外,多数遵循这个规律,读者也看不到深奥难懂的文章或过于专一的文章。
      4.  本刊的基本读者是政法系统的数万图书、资料、档案工作人员,还有为数数十万的法律院校的师生和实际工作人员、有鉴于此,在实际采用稿件时,一要注意学科的全面性,有一些暂缺学科,文稿尽管质量不高,也要在编辑部指导下作一定提高后采用;有一些文稿允许以学习心得、体会的方式出现。为鼓励广大投稿者,还可对文稿采用分类摘编的方式刊用.对管理干部学院图书馆实行倾斜政策。
    从1995年创刊以来的三年时间里,由于管理不善,暴露出许多缺点(从1998年起,有的已改了,有的正待改):
    一是较长时期规范化抓的不够,只注意从有影响的期刊找样板,一直不知道也没有找到《图书馆学期刊编辑规范》这样一个文件,我们曾去国家标准局找到了《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因此,忽略了“文摘、关键词、作者简介”等方面的规范。
    二是校对有较多的疏漏.特别是在“相信作者自己校对,不会有差错”的指导思想下,问题更多,有一篇短文,全文3000字,差错竟有7处之多,占全文总童的23 ‰,大大超过国家规定,但又无法更正;
    三是处理稿件上只重视了质量,未重视时序,致使一些稿件通知作者后两年未用,时过境迁,难予处理.
    四是封面未能及时更换,从创刊至今一个模式,影响了刊物的“新颖性”。
 
      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抗洪抢险总结表彰大会上讲到“规律性的东西往往要通过现象的不断往复才能更明确的被人们认知"(1998. 9. 29人民日报).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也总是在“否定之否定”中循环,只要认真总结经验.又是一次提高,一次完善,我们更相信在十五大精神的指导下,在有关领导的关怀下,在广大读者的支持下.在编辑部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本刊将不断改正自己的缺点,乘风破浪,茁壮成长,迎来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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