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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理论素养与法院图书馆建设
            广东佛山人民法院 点击量:5299
        古今中外,表述法官与法院的最经典词句莫过: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候 但是,法院如何才能成为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又是如何才能成为法律帝国的王候?这是无疑是社会各界尤其法律职业人应着重思考、践行之处。应该说,要让法院是成为真正法律帝国的首都,让法官成为法律帝国的王候,并不容易,需要内外兼收,自实行司法考试以来,通过考试并被补充入法院的者,廖廖无几,很多基层法庭只有一名法官,要组成三人合议庭审案,只能四处借人,也就是说法院出现前所未有法官荒 而现有法官中有相当一部分为年龄偏大又欠缺法律专业知识、素质低下的人,甚至存在三盲院长舞女法官之流,属时代淘汰之列。而目前,法官政治待遇低下,经济待遇更是羞于启齿但又不得不说的隐痛,办公条件恶劣,吸引不了人才。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法院的建筑发展很快,大楼高耸、宏伟漂亮,成为当地引人瞩目的标志,尽显王者风范。同时,孔雀东南飞,法院进入了大批硕士、博士乃至博导。可是,无论是在中西部,抑或东部地区,对提高法官理论素养方法、举措均存在着明显的欠缺,特别是法院里的法律图书馆建设基本付之阙如,许多法官无书可读、无资料可查考。

    
一、中国法院应加强法律图书馆建设

    
客观地说,与国外的法院比较,中国法院的公务楼和其他硬件条件基本与国际接轨,但是有关法官理论素养和法律图书馆建设却存在巨大的差距,宛如天地之别。在国外,法院常设有非常完备的图书馆,并向全社会开放,往往成为当地一流的社会公共法律图书馆,甚至法官个人亦拥有很好的图书馆。法官们在坐堂断案之余,时常流连、浸泡于图书馆,充分、尽情地吸食法律精神需要天时、地利、人和诸多因素的成就。但可以肯定一点,法官理论素养之提高和法律图书资料之完备,则至少为其中的关键一环。

    
二、今日中国法律帝国之景象

    
今日中国,司法独立得到初步实现,司法权正渐成为裁处社会矛盾纠纷的终极性权力;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得到极大的加强,法院正成为实现社会正义、公平和传播法律理性的地方;司法考试得到统一,大批高素质的优秀法律人才如过江之鲫,正源源不断地进入法院;各地法院的办公建筑,气势磅礴、雄伟壮观,法官袍庄严肃穆。总而言之,凡此种种,法院各项建设飞猛突进,巍巍乎,初具法律帝国之景象。但是,今日中国的法律帝国,不可否认仍存在着极大的内忧外患,其基础尚不牢固,甚至有一些名不副实。在一些中西部地区,在国内,当前,大多数法院都没有设立图书馆,由于经济不发达,地方财政困难,法院每年对图书资料经费的投入很少,除了订一些党报党刊和《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人民司法》等专业报刊外,平时基本没有购买图书资料。再加上缺乏专人管理,图书借阅制度不完善,图书资料的毁损、流失现象比较普遍,图书馆名不副实,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中国图书资料的价格昂贵,法官经济待遇低,养家糊口都很困难,如个人出资购买法律书籍,无形中加重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另外,从社会经济成本计,图书资料可以公共使用,而让法官分别购置,则无疑是重复投资、浪费。事实上,法院图书馆建设的严重滞后,法官无书可读、无资料可查,对中国法官文化学习、理论水平的提高极为不利。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先生名言: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其中哲理,完全适用我们的法院建设,法院、法官的形象,不是靠大楼、法袍来创造的,而要靠法官理论内涵和对法律正义的身体力行来实现的。法官虽是法律帝国的王候,但却不是它的先知或预言家。也就说,法官需要从法律、法规、养分,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难怪他们的写作判决书犹胜法学论文,他们的论著引领法律潮流。

    
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指导性意见中寻找司法裁判规则,需要从古今中外的各种法学图书典籍及其他社会科学图书资料中,寻求司法裁判的学理依据,提高法官赖以安身立命的理论素养。进入21世纪,法院大楼的建设固然很重要,而法院的图书资料作为软件,其建设亦不可或缺。一个法院如缺乏相应的图书资料,犹如缺乏粮草,安能养成深厚的法官理论素养,必然外强中干,法律帝国、法律王候将徒有其名。今后,中国法院应可能建立法院图书馆,按最高法院有关要求,建立并不断充实法院图书资料,各地区中级法院应争取在三年时间内建成藏书万册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图书馆,为法官提高理论素养创造必备条件。

    
三、佛山法院图书馆建设的成就与改进

    
我们佛山法院,特别是中级人民法院,在法院图书馆建设方面,建立了专门的图书馆(包括期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并作了专门的预算。可见,佛山法院对法院图书馆建设是重视的,成绩是显著的。在此,有关成绩不必多说,大家有目共睹,有关不足之处,仍待检讨、完善之。加强法院图书馆建设,对提高法官理论素养、打造佛山法院品牌的影响和意义深远。同时,就经费而言,仅以一、二辆汽车之费即可形成一定规模图书资料,费少功大,何乐而不为?以我们视之,我们的法院图书馆建设可以建设得更好,完全可以建设成为广东地区乃至全国一流的法院图书馆。下就我们图书馆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一些小建议简陈如下。

    
1)目前购置的法律专业图书数量少,许多书架都是空荡荡的,有人说其犹不及某些法官个人图书三分之一,建议及时增加购置至500010000册。

    
2)目前购置的法律图书中法学名著和高质量论著不多,质量略有欠佳,甚至有些为社会普法读物。建议多购置一些法学名著和各学科领域代表作品。

    
3)有关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工具书资料不足、更新不及时。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工具书资料,对法官司法裁判指导作用大,应由各庭室拟出相关指导必备书目,直接按期订购,以免怠误。

    
4)有关外国法的法典、论著和判决例资料,基本处于空白,应注意加强购入相关图书资料。因近现代法治,实为西法东渐、移植而来,作为法律职业人,我们不能不看一下外国法原本又是如何的;同时对我们的涉外审判大有裨益。

    
5)有关期刊征订不足,法学核心期刊廖若晨星,同时过刊的保管亦存在问题,搬办公楼以前订下的《法学研究》等过刊散佚怠尽。建议从2006年订阅法学核心期刊24种及其他司法实务刊物,并加强管理。

    
6)没有建立本院的判决例资料库、法官论著资料库,找不到本院历史裁判文化资料。有人或说,文书在档案中存档,多此一举。其实不然,其一,世界各国法院无不建立自己的判决例资料库;其二,案件卷宗涉及审判秘密,而裁判文书则为社会公开资料,可开放查考;其三,裁判文书在图书馆装订成册,查阅方便,可省却领导们的审批手续。凡自今以后,建议所有审结的裁判文书呈送图书馆一份。

    
7)佛山法官到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到日本、欧美各国、俄罗斯考察学习、交流为数不少,但未能在图书馆见到带回相关交流、收集的法律图书资料,以让没有出去的法官们增长见识,不能不说多少有点遗憾。如有机会请设法购入中国台湾的六法全书和香港法例资料。

    
8)其他社会科学类图书资料亦应进一步添置。

    
附:建议购置的《佛山法院基本法律图书书目》(略)

    
一、中国法论著

    1
、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目前已出约40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注意该文丛为中国20世纪法学经典文献,为20世纪中华法学之集大成者,不可不备。

    2
、中青年法学文库,目前已出约50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注意该文丛,为当代中国学者最好的法学论著,不可不备。

    3
、中国大陆当代法学名家之代表作,江平、高铭暄、韩德培、江伟、陈光中、王家福、谢怀式、梁慧星、王保树、张文显、张晋藩、王利明、崔建远、陈兴良、夏勇、苏朱力等约100人,每人可选其1-2种代表性论著,则增益200种法律图书。胜之处,两相比较可相得益彰。

    4
、王泽鉴等中国台湾法学家论著,目前大陆出约50种(基本为精品论著),多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客观而论,有关台湾法学家论著,尤其是民商法学方面,比大陆学者论著确有优《中国民商审判》、《刑事审判参考》、《判解研究》等10种。注意应及时购置最新版。

    5
、法学研究生精读书系列,目前已出约10余种,法律出版社出版。

    6
、论文类,(1)法学论文选萃一套,凡12种,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民国法学论文精萃,凡6卷,法律出版社出版。

    7
、期刊类:中国法学类核心期刊凡23种,如《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比较法研究》、《政治与法律》、《政法论坛》、《知识产权》、《法学论坛》、《法学》、《法商研究》、《法学家》、《法律评论》、《中外法学》、《现代法学》、《行政法学研究》、《法学杂志》、《法律科学》、《环球法律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河北法学》等,外加《中国社会科学》、《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人大复印资料》及其他。

    8
、中国最新民商事、刑事、行政及诉讼法等立法资料论著,如梁慧星、王利明等人主持编纂的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及其立法理由书系列。

    9
、各法学学科论丛,如《民商法论丛》已出34种。

    10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指导系列丛书,如《民商事审判指导》

    
二、外国法论著

    1
、外国法律文库,该丛书全套25种、32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

    2
、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中的政治法律类,约40种,商务印书馆出版。

    3
、法、德、日、意、瑞、美等国的《民法典》或《商法典》,注意应尽可能购置多种译本和新译本。

    4
、外国法律政治类典籍影印本,约35种,法律出版社出版。

    5
、当代德国法学名著,目前已出约20种,法律出版社出版。

    6
、美国法律文库,目前已出10余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7
、其他罗马法、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代表性论著、判例选,约50种。

    
三、建立本院历史文化资料库

    1
、建立本院判决例资料库。建议将2000年以来所有本院审结的裁判文书,分为民商事、刑事和行政三类,按年份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2
、建立佛山法院历年《法院工作报告》、《法院志》、各种调研报告,以及本院法官所撰写论文、论著的资料库,为我们法院留下一点历史文化。

    
以上建议书目和事项,对与不对,请批评指正。

    
(本文选自广东佛山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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