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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与管理
            王淑萍 申毅 点击量:3774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一、诉讼档案的特点
 
    法院的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法院审判工 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真实记录,又是这些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但与其他档案工作相比,又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下面我结合我院诉讼档案浅谈一下诉讼档案的特点:
 
    (一)一案一号是诉讼档案的最基本的保管单位
 
    一案一号是指法院审结的每件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所形成的所有材料,转化为诉讼档案后 ,编成的一个档案号。诉讼档案的档案号一般由“年度-类别-案卷号”组成,而每一诉 讼案卷又是由若干册不同性质的案卷组成的。比如刑事案卷一般由公安机关侦察卷、检 察院起诉卷、人民法院审判正卷、副卷等组成。民事、行政诉讼档案一般由法院审判正卷、副卷、执行卷、申诉卷等组成,具体到一个档号的诉讼档案,组成案卷的数量不尽 一致,少则二至三册,多则十几册。
 
    (二)诉讼档案的形成受相应的诉讼程序制约
 
    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必须按照相应的诉讼法所规定的审判程序进行,否则就是违法 ,因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产生的诉讼文书材料必须受相应的诉讼程序的制约。讼档案组卷的方法单一,形式固定,不象其他文书档案那样灵活多样,卷内的诉讼文书材料严 格按照审判程序和产生的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
 
    (三)诉讼档案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
 
    诉讼档案中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文书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材料,有很强的强制 力和约束力,但只对该案件的诉讼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诉讼档案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而且不因时间、空间的变化而变化。
 
    (四)诉讼档案材料中手抄孤本多
 
    诉讼档案是诉讼活动的原始记录,如阅卷笔录、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审委会笔录、 宣判笔录等都是手抄孤本。由于这一特点,要求案件承办人和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档案安全保护措施要严密,稍一疏忽,造成诉讼材料丢失,就是难 以弥补的损失。
 
    (五)诉讼档案从文件制作、收集、整理、立卷到归档都是由案件承办人一手完成的诉讼档案与每个审判人员、书记员都有密切关系,因此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范围和对象与其他机关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一般行政机关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范围 是文书处理部门或有关业务部门,业务指导工作的对象是具体负责立卷的人员。而目前 法院诉讼档案从文件制作、收集、整理、立卷到归档都是承办人一手完成的,因此,诉讼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的范围是所有的审判部门、业务指导工作的对象是每一位审判人员 。
 
    (六)诉讼档案利用率高,社会需求量大。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利用率非常高,社会需求量很大。例如,我院平均每年查借档案约 150人次,查、借档案400余卷,2004、2005年更是达600余次。其中利用诉讼档案的主要 有三个方面,一是本院内部各项工作需要利用诉讼档案,因为它是审判工作,特别是审 判监督、执行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二是外单位工作需要,其中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纪检及上级法院为主;三是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需要。长期 以来,诉讼档案为有力打击犯罪、保护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人民法院各 项工作、公安、检察机关和社会各项事业提供了积极服务,对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档案工作重心的转 移,档案馆逐渐向社会开放,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对诉讼档案的需求量也将不断扩大。
 
二、问题与不足
 
    随着社会法治进程的加快,人们的法律意识、档案意识逐渐加强,人民法院的诉讼档案 也将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法院的档案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有待我们改进。
 
    (一)档案意识不强,档案法制观念淡薄
 
    诉讼档案在法院工作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由于我国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以及政 治体制陈旧等原因,法院的经费得不到保障,加上有些法院的审判人员档案意识不强等原因,法院内部从上到下普遍认为多办案、多收费、快办案、办好案才是成绩,至于案 子办结后及不及时归档、归档案卷质量合不合格持无所谓态度,他们没有认识到案卷材 料是法院的财富,是日后查考和利用案件的依据和条件,更为严重的是他们没有认识到不归档、不及时归档行为均属违反《档案法》的行为。
 
    (二)法院档案基础管理工作薄弱
 
    诉讼档案管理的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1、归档制度没有或不完善造成材料收集不齐全,归档不及时。有的法院的做法是你交我 就收,你不交我也不问,没有制定归档制度;有的法院归档工作与岗位责任制不挂钩,按要求应归档的不归档也没有有效制度去制约,还有的法院虽制定一定制度及岗位责任 制,但实际操作中有章不循,执章不严,无法兑现,这就造成许多案卷应归档而未归档 或不及时归档。而按照档案法和有关档案规章规定,诉讼档案必须由本单位的档案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禁止存放在各承办单位或承办人个人手中,否则会给档案安全造成很大 隐患,时间一长,就会出现丢失、泄密等问题。有些法院就曾出现过案卷材料长期滞留 在案件承办人手中未及时归档,等当事人提出疑问要求解决问题时,却因案件材料不知去向而无法复查,这就直接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形象。在这一点上我院的诉讼档案管理可 以说是很有成效的,首先是院领导重视档案工作,每逢节假日在办公会上总是强调要及 时归档,确保诉讼档案的安全。其次,建立建全了档案(不仅限诉讼档案)的归档制度,使得归档有章可循。再次,我院各庭审判员、书记员很重视档案归档工作,连续十四 年归档率为100%。
 
2、卷内材料不全,档案质量差。档案人员在接收档案时发现有相当部分档案材料中存在质量问题:
 
①卷内材料不全。卷内材料不全是档案工作的一大忌,因为保存的是不全、 不完整的档案,待日后查考时说不清该案卷的来龙去脉,特别是诉讼档案,如果卷内文件短缺,就无法了解该案是否判决,根据什么判决,判决是否已送达、执行等情况。如 果日后当事人提出疑义需要复查时,短缺材料的档案就不能作为依据,当事人的问题解 决不了,法院的公正形象也必将严重受损。
 
②卷内材料排列顺序混乱,目录和卷宗封面 、备考表填写不全,装卷不整齐,书写不工整。一份没有目录和页码编号的档案,谁能 说它完整,时间长了,谁能避免“从档案材料中抽掉材料”的嫌疑,这种马虎装卷归档 行为是严重缺乏档案法制意识的表现。
 
③许多案卷材料中夹带金属物,相当部分材料中 存在劣质字迹(即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红墨水等字迹)。对于劣质字迹问题,这是 一个档案“顽疾”,这些字迹容易褪色、扩散模糊、不耐久,故而不易长期保存,目前 法院系统检查验收诉讼档案时,对劣质字迹的要求是复印,但复印材料本身也容易褪色,而且耐久性在一定环境中还不如圆珠笔字迹,加上实践中有许多审判人员为了应付档 案质量检查,将这些字迹草草复印,也不论是否清晰,就当完成任务了事,造成许多案 卷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模糊不清,有的现在就无法辩认,别说将来查看了,用这样新的劣质材料来充数是对历史的严重不负责,而且也增加了不必要的纸张浪费,得不偿失。但 在中国目前的档案保管技术条件下,我们又只能选择稍微先进点的复印形式,否则采取 干脆不动它的方式。这些情况都影响了案卷的质量和寿命。我院每年开展的案卷评查制度对此起了很好的监督和制约作用,通过案卷评查提高了我院诉讼档案的整体质量,确 保了我院的诉讼档案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3、检索工具不全。现在许多基层法院诉讼档案的检索工具中,只有刑事案件搞了姓氏笔画索引,而对民事、行政等案件,虽然最高院下发过关于民事经济案件如何编索的文件 ,但由于这类案件数量大,情况复杂,加上没有电脑配合,即使使用最高院的作法,档 案人员的手工操作工作量也非常大,而且不实用。因此,目前许多基层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索引,仍只是以办案庭室为单位,按年度-类别-案号来编目录索引。
 
(三)诉讼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薄弱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调整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人民群众的法律 意识得到了增强,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越来越多,库房的库藏量也不断增加,库房不够用的问题逐渐突出。有些法院为此采取购进密集架等办法来减轻库房压力,但也只 能减轻几年的压力,时间长了库房仍然不够用。因此,诉讼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日益 显得重要,但由于销毁档案是一件工程浩大、责任重大的工作,加上历史原因以及思想认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很多法院的领导一提到销毁档案就谈虎色变,不敢承担这个责 任,于是不到实在没地方放案卷或上级领导下命令要求销毁外,一般法院都不会主动去 做鉴定销毁工作,所以长期以来法院诉讼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是很薄弱的。
 
(四)档案硬件设备未跟上
 
    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一方面要改善档案装备条件,扩充库房容量;要改善档案保管条 件,配备空调、微机、除湿设备、消毒设备,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档案,尽可能延长档案的寿命;另一方面要提高科学管理档案的现代化水平,采用微机管理档案,并与法院其 他部门形成局域网络,建立便捷的归档登记、查借档登记和检索工具,使档案管理更加 科学化。比如,我院十分重视改善档案硬件设备,配备了紫外线消毒柜、空气加湿器、实物展示柜。使我院的档案管理工作连续多年复查通过。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要实现档案工作的现代化,人民法院要努力建设一 支思想政治过硬,有较高法律素质和档案业务水平,能够秉公执法、积极主动开发利用档案资源的档案执法队伍,充分发挥法院档案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的作用 ,才能使法院的档案工作跟上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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