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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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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西城区:在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与思考
            李 薇 点击量:4870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级政府在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条例》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的有效途径;是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
一、概况和做法
《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市西城区按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区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工作。根据西城区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好、网点分布广的特点,全区共设置各级各类政府信息查阅中心24个,其中公共图书馆15个(包括区图书馆、区青少年儿童图书馆和13个社区图书馆),占查阅中心总量的62.5%,成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的重要场所。为了建设好、规范好、应用好这块阵地,西城区在公共图书馆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
(一)投入专项经费,完善网络系统。区政府投入专项经费自主研发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每个公共图书馆配置专用电脑、打印机;专用电脑全部开通了外网,使居民在区内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都能查到“首都之窗”网站上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居民查阅政府信息的同时也提升了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水平。
(二)设计统一标识,规范场所设置。区政府为全区公共图书馆统一设计制作了政府信息公开专用标识和门牌,所有标识均采用双语(中英文)标记,购置摆放指南的专用报刊架,摆放目录的四联书架;及时解决各个公共图书馆在使用过程中反馈的需求,为查阅室不在一楼或位置不太醒目的公共图书馆制作了指引标识。
(三)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西城区接待居民查阅政府信息的工作要求》、《西城区接待居民查阅政府信息的语言规范》和《西城区接待居民查阅政府信息的操作流程》等规定,多次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强化接待人员的服务意识,从居民需要我的服务,转变为我要为居民服务,提高了公共图书馆接待人员的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公众知晓率。
1.查阅场所的推荐。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针对区内公共图书馆点多,分布广的特点,在辖区地图上标注各公共图书馆地理位置,绘制了查阅中心分布图,印刷成纸质卡片,发放给居民,提高在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2.媒体广告的宣传。利用《北京晚报》和《西城报》对西城区查阅中心开展情况进行报导;北京电视台9频道专题采访了来西城区查阅关于居家养老若干规定的杨女士。杨女士表示,过去只能通过报纸、电视了解政策,要想查到具体的内容很不方便,现在有这么多查阅场所,在家门口就能拿到政府的红头文件,非常满意。
3.工作专刊的出版。定期出《政府信息公开专刊》,及时通报政府信息公开进展情况,分析典型案例,目前已出刊8期。
二、体会与问题
《条例》实施以来,西城区努力尝试将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让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工作在公共图书馆中落地的同时又能为公共图书馆在收集、利用和长期保存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这项工作运行半年来,得到广大居民的肯定,但目前到公共图书馆查阅政府信息的居民还不多,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公共图书馆提供的政府信息量少、面窄。目前在公共图书馆除了各部门在网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纸介质的政府文件、各单位的宣传画册和各类汇编等资料在公共图书馆中存储较少。虽然公众对这些资料需求较大,但目前区级图书馆收集这些资料的主要办法是上门征集,没有强制的行政干预,很多信息很难收集到。
(二)公众对在图书馆能够查阅政府信息知晓率仍较低。公共图书馆一直以来是作为公民看书和借阅一般资料的场所,《条例》实施后,公共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的主要场所是一个新的领域,无论是公共图书馆还是大众,对公共图书馆所承担的这项新的职能还没有完全适应,很难一下子把它与政府信息工作联系起来;另一方面无论是公共图书馆还是媒体在这方面的宣传还不够,或者说是比较肤浅,有些居民即使知道能查,但对于怎么查、查不到怎么办等一系列的问题了解甚少。
(三)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图书馆管理员的作用主要是为读者提供书目的查询和对图书的维护,但要在公共图书馆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工作,对接待人员的要求就大大的提高了,既要对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有一定的了解能为查阅者做好信息导航,又能对查阅人群需求进行分析,为查阅者提供更深层次的服务。
三、思考与建议
在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工作刚刚起步,从信息的数量到公众的认知和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方式和能力上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针对我们前一段的工作实践,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探索。
(一)进一步明确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定位。《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方面,政府应建立政府信息及时完整进入公共图书馆的保障制度;另一方面,公共图书馆也应该充分发挥在信息资源组织方面的优势,为公众收集更丰富的信息资源和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政府部门与公共图书馆之间应当进一步加强沟通,明确各自的定位,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探索建立适合国情的政府出版物在公共图书馆的寄存制度。由于没有强制性的制度要求,公共图书馆要想获得更多的政府文件资料非常困难。为了提高公共图书馆搜集、整理政府信息的效率,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在保存和利用政府信息的作用。西城区尝试借鉴国外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建立适合国情的政府出版物在公共图书馆的寄存制度。通过建立制度和机制,借助行政的推进力量,使行政机关及时向公共图书馆提供不涉密的政府文件、汇编、宣传资料等,公共图书馆也应对这些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向公众提供更丰富的、有价值的政府信息资源。
(三)宣传推进在公共图书馆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部门与公共图书馆的沟通与互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纳入到公共图书馆开展的“西图讲坛”、“城市大课堂”、“图书馆日”等系列活动中去。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举办公益性的电脑查阅培训。通过这些居民喜闻乐见的活动,使在公共图书馆中开展政府信息这项工作被更多的人知晓和接受。
(四)开展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收集公众需求,做好针对性的服务。在网络如此普及的今天,大多数家庭通过网络就能了解政府已公开的信息。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若不能有所深入,即使开设专架专室,也很容易成为一种摆设,因此要针对公众的需求,对接待人员开展专业培训。通过培训,接待人员要能了解各部门的行政职能,能为公众提供更加周到的导航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的时间仅半年,我们积累的经验还很有限,也是在不断的摸索、实践,希望公共图书馆能和政府部门共同探讨研究,努力在两者之间寻求共同点,相互支撑,共同促进,更好地利用好公共图书馆这块阵地为居民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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