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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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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六条
——区县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探
            彭亚飞 点击量:3285
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
【摘要】
以重庆地区为例考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6条的实施情况,发现其在区县公共图书馆实施状况不佳,仍是“纸上的法律”;论述了区县公共图书馆应当开展政府信息查询工作的几个原因。并提出区县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查询工作的初步构想,以期将第16条转化为现实的法律秩序。
【关键字】
政府信息公开;区县公共图书馆;法律秩序
    

    《中华入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图书馆相关的部分是它的第16条第1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同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第3款: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第16条赋予了图书馆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使命,让图书馆成为实现公民知情权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图书馆人对第16条的规定反响热烈:首先,积极进行理论探讨,形成科研成果引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据CNKI论文数据查询,2005年至2012年讨论图书馆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论文为269篇;其次.积极展开相关服务,确保第16条能够从法律条文变成社会现实。比如在国家图书馆牵头下。2011年11月25日“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成功上线,各省级公共图书馆也均在网站上开通政府信息查询功能,初步建立了从中央到省级的图书馆政府公共信息查询网络。

    但是,在成果的背后,也要看到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比如我国区县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最需正视。

    1. 区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对重庆地区的调查

    据《重庆统计年鉴2011》统计表明,重庆市所属区县图书馆共有43个,其中渝中区、江北区和涪陵区等三个行政区域设置了两个区级图书馆,其余行政区划各设置一个区县公共图书馆。笔者采取了实地走访与电话访问相结合的方式,对重庆市各叹县罔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调查,所得结果列表如下:

    重庆市各区县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一览表

行政区划名
公共图书馆个数
是否开展政府信息查询工作
馆网站上是否设立政府信息的链接
同级政府是否移交相关文件
渝中区
大渡口区
江北区
沙坪坝区
九龙坡区
南岸区
北碚区
万盛区
双桥区
渝北区
巴南区
万州区
涪陵区
黔江区
长寿区
江津区
合川区
永川区
南川区
綦汀县
潼南县
铜梁县
大足县
荣吕县
甓山县
粱平县
城口县
丰都县
挚汀县
武隆县
患县
开县
云阳县
奉节县
巫山县
巫溪县
石柱自治县
秀山自治县
西阳自治县
彭水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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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调查的过程中,多数区县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均告诉笔者应该上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询;情况较好的渝中区图书馆称可让工作人员在该馆电子阅览室代为查询;远郊区县则有相当数量的图书馆T作人员声称不清楚该业务。在访问过程中,区县图书馆工作人员称同级政府从未移交过相关文件,并且很少遇到查询政府信息的读者或者群众。总之,重庆市43个区县馆中,无一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查询工作。

    2.区县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查询工作的原因分析

    由调查事实可知,重庆区县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查询t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笔者随机调查了上海市徐汇区图书馆,北京市海淀区图书馆等几个相对发达地区的区级公共图书馆的网页,均无政府信息查询的相关链接。然而区县图书馆是我国公共图书馆体系中力量较为薄弱但数量最为庞大的一个群体,让它们有效参与到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建设中来,对实现第16条极为重要。

    区县公共图书馆应当重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因众多,其中最为重要且最为明显者为以下三点:

    2.1.源于法律的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6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均应将公共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查询场地。区县人民政府作为我国行政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自然应该将区县图书馆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中来,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在2007年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这一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第4条明确指出要尽快在各级公共图书馆设立查阅场所或设施;第6条提出要利用公共图书馆的网络设施。设置政府网站的公共检索点。

    以上两个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从法律的角度要求区县政府和区县图书馆应积极开展政府信息查询工作,积极宣传、推广、辅导民众使用政府信息查询工具,使行政工作更加透明,人民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

    2.2.受众群体人数众多

    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不应该仅仅是在省级或者较为繁华的城市,广大的区县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有着更为急切的期盼。根据第16条的规定,区县图书馆应该为本地区、县、乡民众整合本级人民政府所公开的各种信息,而本级政府也应该将所公开的信息及时提供给图书馆,区县公共图书馆和区县人民政府应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合作互动,增强为区县民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能力。

    省地级以上城市聚居人口数量虽然巨大,但其人口的总和远不如区、县所生活的民众人口之和。以重庆为例,《重庆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载明,截止2010年10月1日零时,重庆主城9区共有常住人口772.31万人,仅占重庆直辖市人口的约1/4。因此。区县图书馆政府信息查询工作的开展与否及开展程度,将直接决定着我国公民知情权的实现程度。

    2.3.在服务需求上具有紧迫性

    区县图书馆所在地民众特别是远郊区县图书馆所在地区民众是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当地很多民众对政府的印象还停留在行政集权和行政神秘中,对政府行为只有服从和畏惧.民众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相对较差,获取信息的能力相对也较差。这就要求公共图书馆作为一个中介,在知悉政府信息和了解政府行为方面,帮助这部分民众获取相关信息,有效保护他们的权益。

    区县图书馆在开展政府信息查询工作中,必须积极主动地宣传该项服务。可以以讲座等形式培育读者或民众的民主权利意识,让他们了解到人人都具有政府信息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以及监督权,政府只是一个公共管理机构,是人民的代言者。笔者在对重庆市43所区县公共图书馆的访问过程中,各馆工作人员均表示少有读者或者民众前来问询相关政府信息。但这并非是没有查询需要,只是工作的局面尚未打开。在发达国家,诸如美国“联邦托管图书馆项目”之类的工作早已遍地开花,美国的每个州县均有托管图书馆,区县公共图书馆为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3. 区县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设想

    3.1. 设立以省级公共馆为中心的总--分馆制度

    从总体上看,区县公共图书馆的人才和设备均大大落后于省级公共图书馆,以区县公共图书馆的力量,在宣传、辅导、整合本区或本县的政府信息工作上均可能存在种种困难,因此,建立以省级公共馆为中心,辐射该省级行政区域的总一分馆政府信息查询工作联盟是非常必要的。在该联盟内,省级公共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查询或利用工作的全省(市)中心,对区县馆的人进行业务培训,并建立统一的数据操作平台,以每个区县图书馆为一个工作站,由专人负责政府主动公开各项信息数据的添加和维护,并对有依申请公开需要的读者或者民众进行相关的知识指导。

    政府信息查询工作联盟的建设应当统筹推进。但由于省级公共图书馆与区县公共图书馆并非行政隶属关系,只能对区县图书馆进行业务指导,如无行政上的推动,则联盟的建立存在极大困难。因此。该联盟的建立需要政府支持,尤其需要政府在资金和用人指标上予以倾斜。

    3.2.将本级政府信息数据整合进图书馆的OPAO

    现各省图书馆在政府信息查询工作上一般均采用链接该省级行政部门政府信息查询网贞的形式,这种简单的链接对图书馆和读者并无多大的实际意义,因为有一定获取文献能力的读者均可使用搜索引擎等工具得到政府信息查询的网址,而信息素质较低的读者也不能从图书馆的链接中获得其所需的文件,图书馆的链接似乎并无多大作用。加之所链接的查询网址服务器不在图书馆之内,其查询方式也和图书馆的文献编排方式大相径庭,其效用更是大大降低。于区县公共图书馆而言,却连这种链接的工作也大多均未开展,至少在重庆市43个区县图书馆中无一开展。工作停滞的原因是多样的,比如政府不提供相应的信息等。笔者搜索了重庆市各区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2011年报告,有些区县在2012年4月1日仍未将相应的报告上载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有的则几年内容大致相同,只是法律条文的复制和一些数据,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地位由此可见。

    从理论上讲,将同级政府信息整合进本馆查询系统是可行的:首先,在技术上可以实现,目前许多图书馆均实现了一站式检索,将单独建立的政府信息数据库作为一站式检索的一个子数据库即可;其次,图书馆有着比政府门户网站更为完善的文献查询和编目系统。图书馆将本级政府所公开的所有信息整合后重新编排,更有利于政府信息文献的保存和利用;最后,这样也方便读者的查询和使用。因为本区政府信息数据由该区公共图书馆所建立,存储于本馆服务器上。纸质的政府信息文献则存在于本应建立的政府信息文献阅览室,这使有这方面需要的读者能迅速找到所需的政府信息。

    3.3.扩展政府信息查询服务

    公共图书馆作为法定的政府信息查询点,一般意义上可查询的政府信息只是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而不包括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但民众或读者对政府信息的查询,除政府主动公开的之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也很大,而且和申请人的自身利益密切相关。而区县公共图书馆所在地区的读者或民众中有很多人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范围、监督权、获得救济权等相关方法并不了解,需要图书馆来为他们排忧解难。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党和国家更加民主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举措。要让人民了解党和政府的意图,使知情权成为人民广泛享有的权利,除了依靠法律和政府,更需要民众观念的改变和社会各种因素的支持。在这个伟大的工程中,区县公共图书馆首先要想办法聚集本馆的人气,让图书馆成为本县本区居民获取知识文化的社区活动中心;其次是要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告知民众所享有的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知情权;最后,要想方设法开展各种政府信息查询的服务,让民众能够顺利实现知情权。

    4.结语

    一部法律从条文变成活生生的社会现实,转化为现实的社会秩序,这是法律存在的主要意义之一。如果一部法律仅仅是被制定,而不被认真施行,那它只是“纸上的法律”,不会被社会和民众认同,也不符合法治的基本精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6条目前还是一条“纸上的法律”,公共图书馆和民众在期望第16条能够被认真对待,在Et益健全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相信这一天会很快来临。

【注释】
[1] 彭国莉.省级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资源采集的现状与对策分析[J].图书馆建设,2011(11)
[2] 郭海明.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机制研究(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11(5)
[3] 张为江.试析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的作为--以天津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为例.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1(6)
[4] 刘进军,陈代春.我国省市级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调查及启示CJ3.情报理论与实践,2011(6)
[5] 刘陆军.图书馆参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实践的历程[J].图书情报工作,201l(7)
[6] 陈唏.公共图书馆深化政府信息服务的发展思考[J3.图书馆杂志。2011(8)
[7] 重庆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El普查主要数据公报[EB/OL].C2012-04一023.http://www.eqtj.go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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