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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传播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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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现况
            邢志成 点击量:4958
北京市朝阳区档案局
    

    自2008年4月30日正式对外挂牌以来,区档案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职责,为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09年1月,来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人数激增,共接待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517人次,2009年2月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人数虽然和上个月相比有所回落,但是共接待公开政府信息的人数也达到了140人次。两个月共接待查询政府信息公开657人次。

    区档案馆在对此次集中、大规模查阅政府信息的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分析后,发现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均为向政府相关提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而非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申请行为相对集中,群体性强。仅1月5日至1月9日的5个工作日内,共接待申请人420人次,日均接待84人次;特别是2月18日一天接待申请人123人次。创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设立以来的月接待人次和日接待人次的最高纪录;三是查阅政府信息内容高度集中,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657人中,有633人次为申请公开东八里庄地区危旧房改造中涉及的拆迁补偿方案、货币补偿协议书、听证会会议记录、安置方案、个人谈话记录、房屋评估报告、危房鉴定等信息,占申请总量的96.35%,且受理机关均为区房管局。其中申请公开安置方案的600人次,占94.79%;申请公开拆迁补偿方案的426人次,占67.30%;申请公开听证会会议记录的354人次,占55.92%,申请公开个人谈话记录的287人次,占45.34%;申请公开货币补偿协议书的253人次,占39.97%;此外,申请公开房屋评估报告和危房鉴定的分别为152人次和203人次。四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不满意后,采取了相应的救济手段。一名申请者对答复不满意,在向相关部门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同时,就同一申请事项进行了多次重复申请。

    区档案馆今年1—2月份接待集中、大批量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这一情况反映出以下四方面问题:

    第一,随着社会法制化进程的逐步深入,社会法制意识、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对政府依法行政,强化自我约束和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为进一步增加政府透明度,拓宽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进而有效监管政府行政行为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途径。

    第三,在党和国家着力统筹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社会公众对涉及自己切身利益问题的关注程度显著提高;同时,随着我区农村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近年来由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推进而引发的大规模、集中利用档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现象日渐增加。

    第四,媒体和民间的信息传播与扩散效应不容忽视。如此次东八里庄地区居民集中、大规模,成批次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部分第一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居民告知并带领、协助其他居民来馆提交申请,居民相互传播信息间和带动所起到的作用十分明显;再如,今年1月19日,北京市档案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了市档案馆和18个区县档案馆的便民服务电话后,区档案馆查档咨询电话随之剧增,日接入量达到50多个,比平时多出四成。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建议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民生服务质量的同时,进一步健全群体性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下的预警、干预和应对机制,建立健全各部门间相关信息互换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从而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的同时,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注释】
(资料转自朝阳区档案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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