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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传播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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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定位与实施
            刘忠斌 点击量:3578
南京图书馆采编部
【摘要】
公共图书馆作为一个为公众提供文献信息的社会文化机构,它的发展无不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进程,公共图书馆日益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一部分。如何确定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定位是一直值得讨论的问题。本文认为公共图书馆作为一个大众的信息服务机构,区别于以保存为主的档案管理机构,应立足面向民众的信息需求,以政府信息的宣传和服务为本,真正成为政府信息的“宣传员”和“信息主管”。
【关键字】
公共图书馆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服务
    
1. 引言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16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的政府信息”。这表明了公共图书馆作为开展政府信息服务的主要场所已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一部分,这对公共图书馆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2008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于10月27至31日在重庆隆重召开。这次会议上,中国图书馆学会正式发布了《图书馆服务宣言》(2008),宣言指出:“图书馆是通向知识之门,它通过系统收集、保存与组织文献信息,实现传播知识、传承文明的社会功能。现代图书馆秉承对全社会开放的理念,承担实现和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缩小社会信息鸿沟的使命。中国图书馆人经过不懈的追求与努力,逐步确立了对社会普遍开放、平等服务、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
   《宣言》第一次系统表达了中国图书馆人对于图书馆精神、现代图书馆理念所达成的共识和对社会的职业承诺,具有特殊的时代意义。

    在2009年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上,国家图书馆向全国图书馆界发出加强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建设“全国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整合服务联盟”的倡议。国家图书馆副馆长陈力作了题为《图书馆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的方向与策略》的报告,指出公共图书馆作为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窗口,作为从事信息资源组织与服务的专业机构,应该也必须依法履行《条例》所赋予的社会责任,做好政府信息的整合与服务工作。

    2009年11月,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主办、广东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和广州大学图书馆承办的“全国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学术研讨会在广州大学隆重召开。会议代表讨论并达成了一致共识,高校图书馆在保障为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同时,应努力拓展图书馆功能,为促进地方政治、经济及文化发展做了有益的实践和尝试。
    由此可见,无论是公共图书馆,还是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为全社会服务,已经成为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一个不容忽视的趋向。
 
2.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服务的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给全国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历史性机遇,在图书馆界引起了积极反响。2009年国家图书馆发出建设“全国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整合服务联盟”的倡议,提议全国各级公共图书馆以实际行动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和公共化。公共图书馆界逐渐认识到自己在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资源,特别是为信息弱势群体提供特别服务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

    目前,中国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已经打开了一定的局面。图书馆开始认识到公共图书馆不再只是一个借阅场地,它还有另一个重要的使命,即成为向公众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平台之一。政府信息公开不仅拓展了图书馆服务的领域,而且是提高图书馆社会影响,争取政府更多重视和投入的重要契机。

    目前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已经初具规模,不少图书馆开辟了政府信息和出版物阅览室、陈列区,并提供政府网站链接。国家图书馆2009年开通了国内首个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门户——《中国政府信息整合服务平台》,开始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过程中的一个标志。《中国政府信息整合服务平台》主要以各级政府网站上的公开信息为整合对象,以用户需求为导向,通过自动化采集和组织,将各级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整合,建立多种专题数据库,利用统一的元数据标准,对政府信息资源的内容、外部特征及其关联关系进行充分组织、挖掘和揭示,并将互联网上的不同来源、格式和版本的政府信息资源与国图馆藏文献资源进行有序整合,构建一个方便、快捷的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门户。

概括的说,图书馆界的政府信息服务,包括了两个方面的任务:政府信息组织和政府信息服务。
    目前,公共图书馆界大量开展的都是政府信息服务,即提供政府信息的查询和获取,而这一服务与政府部门所做的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和重复;如苏州图书馆已经在地方文献阅览室开设了政府信息查询点, 设置政府公报、目录、相关法律文本等纸本政府信息专架, 并配备了专用电脑与政府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链接, 并对本馆所属的10 所分馆的电脑引导界面都进行了重新制作, 使读者方便进入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查询。同时, 苏州图书馆还与政府相关部门主动进行联系, 探讨政府向本馆及时提供政府信息的途径, 以及委托苏州图书馆对政府信息进行标引著录的可能性; 苏州图书馆还提出“图书馆还可以提供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参考咨询及代理服务。比如纳税申报交个人所得税,直接到图书馆网站上填一张表格就可以了,而且图书馆有那么多的分馆在社区,这样更加简捷方便”。这样的模式还可以扩展到“通过电子政务向政府递交申请,并且可以投诉不良行为”等等  。

      政府信息组织工作,是指公共图书馆利用其专业技术优势,进行当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索引、摘要的编制工作。没有科学有效的政府信息组织,公共图书馆就无法提供高效的政府信息服务。因此,这方面的工作不仅十分迫切和必要,而且亟需开展。黑龙江省图书馆就已经计划购置整合政府信息采集、存储、整序、发布软件系统,采编发布平台,编制包括政府信息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专业技术性文献等等。
 
3 。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服务面临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只是给公共图书馆一个机会,要充分发挥它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的作用,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这就要求各级公共图书馆应当积极研究政府公开信息的形成、送交、集中和提供利用的规律和模式,从硬件配置、软件开发、数据采集、标准制定到经费预算、组织实施,全面纳入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以实行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协调发展。

3.1 硬件环境
    公共图书馆现有的馆内设备、馆藏资源条件尚未达到《条例》的规定,缺乏专门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设备,缺乏时效性的政府信息资源。例如北京朝阳区政府在其辖区挂牌成立了三个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服务窗口,其中朝阳区公共图书馆就是指定的窗口之一。作为综合服务窗口,朝阳区图书馆与区政府共同在馆内大厅中设立了查阅台,其中包括一台触摸台式机和图书馆提供的六台桌式电脑,7台电脑页面均直接与“首都之窗”朝阳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链接;但事实上图书馆根本无法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服务,既无法提供区政府所属各部门的纸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索引,也未设专职馆员负责与指导,不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问题,没有查阅者登记制度。在图书馆网页中也没有相关内容的特色栏目和政府网站的链接。对不同地区、上位地区、中央机构不同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无法提供综合的查阅服务。这一现象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在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服务中存在普遍性。首都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偏远地区了。

3.2 传统观念的制约
    一方面,部分政府官员对信息公开制度认识的不到位影响行政部门向图书馆及时主动提交政府信息;另一方面,读者对自身公共图书馆权利意识长期淡漠也制约了其对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的利用。
    2008年在中国图书馆学会和中欧信息社会项目联合主办的“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研讨会”上,与会的专家一致认为,利用公共图书馆进行信息公开的主动权并不在图书馆手中,政府如何主动利用图书馆才是关键。 “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图书馆的义务和责任是设立政府信息查询点。但我们担心的是,如果政府不主动向图书馆提供政府信息,我们该怎么办?”苏州市公共图书馆馆长邱冠华表示担心。首都图书馆地方文献部主任李诚也表示:“图书馆恐怕更多地是被动接受信息的移送,政府送我们就接,不送我们也没地方查,对图书馆而言很难操作”。
    此外,政府部门和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理解有差距,有些公众需要的信息政府部门觉得不属于政府信息范畴,图书馆员又无法获得政府部门收集的信息。总之,政府部门、图书馆员、计算机专家对于政府信息的理解的差异,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组织和政府信息服务。这个领域相关政策、技术、研究和实践有必要在进一步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开展深入的探讨,借鉴国外相关经验。

3.3 服务手段被动
    公共图书馆缺乏工作活力,采用消极、被动的服务方式和手段,不仅制约了公共图书馆的发展,也有碍向社会与公众提供政府信息。
    从总体上看,政府信息的提供与服务远未达到公众的期望值。如何扩大政府信息传递渠道和传播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科学分类与有效查询,保障政府信息的广泛获取与利用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需要包括图书馆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努力。
    由于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历史相对于西方国家来说比较短,因此公共图书馆对于政府信息服务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经验,不仅对政府出版物的收藏重视不够,相应的政府信息组织工作、揭示导航、信息咨询工作都没有跟上,因此显得十分被动和消极。

3.4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机制缺失
    《条例》的出台要求有关部门必须制定、修改现有的法律法规,健全相关标准与之相适应。例如条例只规定了政府机构的义务和责任,并没有明文规定公共图书馆有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的义务,而根据有些非图书馆界人士的理解,政府并不一定要同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信息,任选一个不会影响政府法定义务的完全履行。有专家甚至提出“中小城市图书馆设施不全,政府信息更多应依靠档案馆。
 
4 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实现途径和改进措施
 
      2009年11月3日在广西南宁召开的中国图书馆学会上,国家图书馆副馆长陈力指出:政府信息服务需要“普及化”、“多元化”;政府信息的组织需要“专业化”、“规范化”、“自动化”以及政府信息的整合服务,这是公共图书馆进行政府信息整合服务的未来路向与策略。

4.1转变观念,提升公共图书馆的软硬件服务环境。
     政府部门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要有全局意识,应形成“阳光政府”理念,及时向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这样可以从源头上保证信息的公开、透明,从而为全面发挥公共图书馆的服务作用和普通百姓获取政府信息奠定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随着《条例》的颁布施行,海量的政府信息将涌入公共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应该以此为契机,转变观念,转变长期形成的被动工作习惯,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在馆员中成立专管部门,明确职责,着手加强政府信息的收集、组织和利用,甚至有必要将它纳入到本馆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体系中,成为本馆的优质馆藏,并配合政府部门发布有关信息,指导百姓生活。
     要做好这一工作首先要拥有设备完善、功能齐全的服务场所,陈列与政府信息相关的图书、期刊、文件资料以及缩微平片、只读光盘等各种载体文献。对从事此项服务的信息咨询和服务人员还要进行专门培训,使相关人员熟悉政府部门的工作流程,了解政府的法律法规,能够准确解答相关政策信息。
     应建立公共图书馆对政府信息记录的接收和保存制度,以区别于档案信息;政府主管部门可指定或委托公共图书馆,利用公共图书馆的专业技术优势,进行当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索引、摘要的编制工作,提高质量,降低成本。

4.2 立足民众,提供深度服务,提升事业认可度。
    公共图书馆应充分发挥信息组织加工的优势,把收集的相关政府信息整合集中,通过比较、分析、综合其他信息资源,挖掘政府信息潜在的、深层次的内容,以专题、综述等方式呈现给用户。公共图书馆通过向公众提供深度服务,减少信息不对称,缩小信息鸿沟,从而提升公众对公共图书馆事业的认可度。
    众所周知,广州市是较早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城市,至2008年广州市属各部、委、局、办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已有专职新闻发言人148位。不论省、市政府层面或厅、局、委、办机构层面,都希望及时了解新闻发布后的媒体反映,都有把握媒体涉穗舆情的需要。因此自2002年3月起,广州大学图书馆受中共广州市委对外宣传小组办公室、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委托,为其提供涉穗新闻综合信息及专题信息服务。2003年下半年广州大学图书馆又自行开发并建成了“媒体眼中的广州”新闻资料全文数据库。该数据库全面、系统地收集境内外中、外文媒体关注广州政治、经济、社会、民生、城建及科教文卫等发展情况的有关报导,供用户从标题、关键词、媒体名称、时间等入口查找相关资料。图书馆依托这个拥有80多万条信息的专题数据库,定期写作的“港澳台媒体涉穗舆情分析”、“海外媒体涉穗舆情分析”等新闻舆情研究分析报告,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被赞誉为“广州市政府的信息主管”。
     广州大学图书馆因此成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高校图书馆为地方政治、经济及文化发展提供信息服务的典范,更多的政府机关开始主动寻求与图书馆合作,谋求图书馆为其提供信息服务。至2004年,除与广州市委宣传部更广泛合作外,己有包括广东省公安厅、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档案局等7家厅、局、委、办,以及番禺、南沙、荔湾3个区委区政府成为广州大学图书馆的信息用户。

4.3 拓展服务范围,形成互动服务机制,实现双赢
     众所周知,信息一旦进入社会传播领域,便会实现传播者和受众之间信息的互动传播。政府信息公开的传播过程亦如此。因此公共图书馆应该以互动的方式,传播政府信息,并将服务成果经过分析与研究,形成有差异性的研究成果及信息策略,让政府在回收开放信息效果的时候,可以通过图书馆信息服务,获得有效的反馈建议,从而实现双赢。
    在组织和管理形式上,也必须打破闭关自守状态,加强与各类型、各层次图书馆交流合作,共建共享政府文献信息资源。在现行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上,也要开拓思维,突破传统的信息服务理念,要认识到为政府服务,正视新的信息环境下,公共图书馆的本质工作所在。应制定激励制度,激励馆员适应迅速发展的图书馆事业社会化的需要。以广州大学图书馆为例,目前该该馆已经与省市有关单位合作共建了对市民开放的“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广州大学图书馆桂花分馆”1间;为市民和企业服务的“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经贸资讯厅[馆]”1间;对校内校外同时开放的“广州市廉政信息研究中心”1间;与驻穗75850部队合作共建面向部队官兵开放的“军营图书馆”1间;编辑面向社会服务的出版物2种,并在本专业领域中承接了诸如“(广州)萝岗区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广东外来工信息服务研究”一类的社会服务科研课题多项。为地方信息服务的显著成绩,不仅提升了广州大学图书馆馆员的专业水平,促进了图书馆科学研究的进步。近3年,广州大学图书馆员工获得的教育部、广东省、广州市级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近30项,发表专业论文约200篇,出版信息服务与研究专著1部。近3年信息服务社会化到帐收入近170万元。
 
5.结语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依然面临着严峻的任务。具体说来主要是: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中,图书馆的定位和作用如何,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中,公共图书馆的独特作用如何,它们具有怎样的不可替代性。

    本文认为公共图书馆作为一个大众的信息服务机构,应区别于以保存为主的档案管理机构,立足面向民众的信息需求,以服务为本,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不仅仅是摆放政府公报、对政府网站进行链接,还应考虑如何发挥公共图书馆的特殊性更好地推动此项工作的实施。因为没有一个机构如同公共图书馆那样遍及广大的社区和乡镇,利用好覆盖率较广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就能够把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地送到老百姓身边,另一方面,图书馆也具有信息组织和信息咨询的业务和专业优势,可以对政府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服务,这些都是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优势。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主管部门, 应该充分重视公共图书馆的伙伴作用,发挥公共图书馆的作用,而公共图书馆也应该积极地介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环境中去,真正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员”和“信息主管”。
【注释】
本文原载于南京省立公共图书馆网,现转于此。特此鸣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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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申欣旺.目前已有三种模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图书馆渴望政府加强利用。法制日报6月17日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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