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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法律服务数据信息案例库构建的探索与实践
            罗震宇 点击量:2974
江苏省南京市司法局
    

  一、公共法律服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不均、公益性法律服务提供不足等矛盾日益凸显。新形势和新任务迫切需要我们立足社会现实、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实践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权益。各类群体的不同法律诉求导致公共法律服务任务十分繁重。传统社会管理框架下,政府管理的单向性行政性较为突出、百姓现实需求不对称、沟通与反馈不顺畅不及时、公众弱参与以及治理主体“缺位”“越位”“错位”并存等问题,无法适应公共法律服务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服务体系和方式亟待创新。

  (一)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理解不到位

  公共法律服务是现代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具体化和法治化。公共法律服务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行政职能部门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时,有的局限为法律援助工作,有的则泛化为全部司法工作,未认识到公共法律服务的核心是为群众提供服务。

  (二)公共法律服务的整体性、系统性不强,条块化、碎片化问题依然存在

  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法律服务队伍总量不足且有同质化倾向。全省每万人有律师 2.1 人,数量低于北京、上海、广州、浙江等地,与江苏省经济发展水平不相符,与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不匹配。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批准案件数与常住人口比为万分之十一,仅为全国平均水平,与浙江、安徽相比有一定差距。

  (三)宣传力度不强,大众了解程度较低

  在大众的一般认知中,法律服务就是律师服务,对公共法律服务能够提供的服务产品没有认知,对如何获取公共法律服务,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流程缺乏了解,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司法行政部门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宣传力度低、覆盖面小、成效不明显的现状。在大数据背景下,在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司法行政部门如何对新形势下民众的法律问题进行精准定位、进行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公共法律服务面临的新挑战、新机遇。

  二、数据信息案例库构建的必要性及价值

  近年来,社会团体、组织在通过网络平台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融媒体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融媒体时代的创新,除了理念上的创新之外,还有一系列的模式创新。融媒体带来的最重要的一个后果即“媒介之间的边界由清晰变得模糊”。因此,“打通”是融媒体时代模式创新的关键。数据库模式,是基于“打通”理念下“共融”模式的一类。例如,一些纸媒网站将珍贵声像、图片、文字资料进行数据库处理,建立特色“媒资库”,重新整合利用,从而实现通过“媒资库”向用户收取费用的获利方式。数据库模式的另一种方式是建立用户智能数据库,进行“数据库营销”。在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在公共法律服务中打通律师咨询服务、公证服务、法治宣传服务、司法鉴定服务和调解服务之间的数据、信息壁垒,引入、创设完备的数据信息案例库。

  (一)必要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政府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在信息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将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运用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有效沟通公共法律服务与群众服务需求,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创新,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数据信息案例库的创新价值

  数据信息案例库的创新价值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将申请求助、咨询者身份信息、提供法律服务群体、失信人群和各类法律服务案例进行信息采集和分析,最终纳入数据信息案例库。二是科学选择和匹配相结合,以大众的法律需求为先,将接受公共法律服务的选择权交到百姓手中,充分保障百姓的合法权益。三是实现多方信息共享,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实现信息的流动。最后,科学评价体系的建立,对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对整个法律服务的过程进行科学的评价,提高数据信息案例库的服务品质。公共法律服务的核心要素是服务,目标是普惠和均等,在工作思路明确的前提下,把形成的理念思路变成创新实践,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精准度和效率性,让百姓可见、可用、可依靠。

  三、数据信息案例库的构建

  数据信息案例库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身份信息库;二是案例信息库。具体构建思路如下:

  (一)身份信息库的构建

  根据不同群体个性和共性的法律需求,将其中的受援对象细分为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少数民族群众等。

  1. 残疾人群数据库的构建。残疾人群具体可以

  细分为:已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和低保以外的无固定收入残疾人。根据初步的划分,可以与残联、社保等机构联合,做好调查、统计、汇总工作,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数据库。从而在未来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对已在数据库中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力争跑一次”。

  2. 特殊困难群体数据库的构建。与各有关部门进行对接,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及发放特困家庭法律援助联系卡等方式。将低保人群、农村五保、特困职工等特殊困难群体人员信息纳入数据库,通过法援绿色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 少数民族群众数据库的构建。从历年数据和所接触到的案例分析,近年来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少数民族群众把法律途径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如何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需求和如何面对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应引起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关注。

  4. 建立失信人员数据库。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恶意浪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不符合公共法律服务范围恶意滥诉的人员登记入库。一是通过数据库调取信息,了解原因,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情况正常办理,不符合援助条件的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二是对归入此类信息库的人员进行接待咨询,必要时进行录音录像。

  (二)案例信息库的构建

  1. 专业领域数据库的搭建。

  其一,对于法律服务工作者群体应当进行细分,成立名优法律人才服务队并收入专业领域数据库。具体可以分为: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此外,在技术的支持下,在专业领域数据库中进一步划分,将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按照其专业特长,分别纳入:刑事、行政、劳动争议、人身损害(医疗)、心理咨询、婚姻家事等领域数据库中。其二,将法律服务人员办理的案件入库,通过当事人信息反馈、专家阅卷技术评估、法院判决对其代理辩护支持度等方面来对工作人员进行工作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法律服务人员日常业务考评的依据之一。

  2. 少数民族律师数据库的构建。

  随着经济发展,大量外地人员融入城市,其中少数民族群体是不可忽视的人群之一。当少数民族群体发生法律纠纷时,指派熟悉其民族语言的律师进行援助,可以产生良好的效果。因此,对少数民族律师信息进行汇总、入库,对避免群体性纠纷事态进一步扩大、维护社会稳定可以起到重要作用。

  3. 覆盖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等语种的涉外律师数据库的构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和“一带一路”的推广,来华进行经济交流、文化交流的外国人群体进一步增多。对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员、外国留学生遇见相应的法律问题时如何解决;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群如何提供合适

  4. 刑事案件律师数据库的构建。2018 年,南京市法律援助处(中心)通过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并结合南京审判网合并查找,对 2016 年度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 11 个区法院已经办结并公示的刑事案件裁判文书进行逐一下载查找核对,2016 年度共计上传已经办结审判阶段刑事案件 8690 件,辩护情况统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区法院中,刑事案件最多的江宁区达到 1199 件,刑事案件最少的区是高淳区为 363 件。刑事案件在 700 ~ 1200 件的法院有 6 个,为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法院;刑事案件在 300 ~ 700 件的法院有 5 个,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溧水区、高淳区法院。市中院一审刑事案件 107 件,市中院二审刑事案件 776 件。对其中有无律师代理、是否属于指定辩护情形、简易程序或者速裁程序进行分析,调研提供精确数据,下一步,拟将网上公示的年度案件分类进行数据入库,便于查询筛选。

  四、数据信息案例库的实施流程及保障措施

  (一)实施流程:

  (二)保障措施

  1. 建 设 公 共 法 律 服 务 平 台。 在 已 开 通 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线上线下“7×24”小时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解答法律咨询的法律服务人群范围。其次,将原有的律师群体进一步扩大到录入名单的公共法律服务群体,将属于其专业领域的咨询在第一时间内转接,重视对咨询效果的评估。

  2. 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群体的培训。按照 2017年 8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的《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向所有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群体进行授课培训,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进行主动告知,具体包括所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法律援助中心地址、联系方式等必备要素。

  3. 加大公共法律服务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在已入库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挑选在自己微信公众号、微视频创作平台中拥有较多关注受众资源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采取战略合作、政府采购等方式进行合作,增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

  4. 引进技术人才,不断完善数据库建设。首先,针对司法行政部门技术性人才紧缺的现状,大力引进技术性人才,对数据库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其次,针对日后发生的法律问题,可以构建新的法律信息数据库,做到“对症下药”。再者,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做到人人知晓数据库,人人会用数据库,认识到数据信息案例库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重要性。

  五、结束语

  数据信息案例库的构建,一是坚持实战导向;二是坚持需求导向,加快推进系统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建设;三是坚持效能导向,加快推进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建设;四是坚持改革导向,加快推进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建设,为建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多方参与、供给充分、运行规范、均等普惠、可持续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保障。随着数据信息案例库的构建完善,专业领域人才不断涌现,专业化的社会团体、组织逐步成长,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地方政府各层级各部门可以与数据信息案例库进行对接,以信息库平台为依靠,精准强化需求对接,有效扩大服务供给,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原载《中国司法》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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