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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法院:信息化助力司法改革
            花蕾 点击量:5378
    

    2016年,科技浪潮奔涌向前,以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为代表的新兴互联网技术蓬勃发展,成果涌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互联网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具发展活力的领域。互联网快速发展,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深刻变化,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一系列新机遇、新挑战。

    人民法院紧扣互联网时代脉搏,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为司法体制改革注入源源不断的智慧动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是人民司法事业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人民法院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审判质效、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

    当前,人民法院正在努力建设全面覆盖、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并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神经网络和机器学习等技术,开展“智慧法院人工智能系统”研究计划,加快建设“智慧法院”。

    “智慧法院”推进司法现代化

    “智慧法院”是信息化建设不断转型升级的重大成果。建设“智慧法院”,就是让法院工作插上信息化的翅膀。

    没有信息化,就没有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201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过《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和《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周强院长强调,要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推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尽快建成以大数据分析为核心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一场深刻的自我变革,是新时期法院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动力。近年来,人民法院利用信息系统和智能化服务,实现网上立案、办案、执行和网上办公,实现数据的实时统计、实时更新和互联互通,建成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全程监督、全程留痕,加强对司法大数据的管理、分析和应用,有力促进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将建设“智慧法院”列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周强院长指出,实现法院工作的全面信息化,是未来建设“智慧法院”的基础。“全面信息化”不仅是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的信息化,还要实现审判执行方式和相关辅助工作的信息化,实现服务群众诉讼工作的信息化。

    现代信息技术不断融入和影响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为法院工作注入新活力,带来新机遇。将信息化成果应用于审判执行和法院管理的各个领域,能够提高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履职能力,破解工作难题,降低工作成本,有效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司法现代化。

    “智慧法院”助力司法公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畅通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对公众关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联合百度公司发布的《2016年1至11月网民司法搜索专题报告》,司法公开成为2016年备受网民关注的七大热点司法话题之一。

    人民法院坚持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和实质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将司法公开覆盖审判执行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6年3月,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

    “智慧法院”建设为司法公开提供了重要平台和载体,推动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实现公开常态化,提升司法公信力,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作为全国法院统一、权威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自2013年开通至今,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2016年8月,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发布,中国裁判文书网APP手机客户端正式上线。自此,裁判文书公开将搭乘着移动互联网的快车,进军新媒体平台,真正迎来自己的“多屏时代”。

    2016年9月,中国庭审公开网正式开通,这是继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之后建立的司法公开第四大平台。庭审视频直播实现了司法公开从静态到动态的飞跃,是互联网时代司法公开的重要创新,是“智慧法院”建设的又一丰硕成果,标志着人民法院司法公开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智慧法院”服务司法便民

    司法信息化的基本宗旨是保障人民权利与提升人民福祉。周强院长强调,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根本目的是要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智慧法院”不断革新办案方式,创新诉讼服务模式,通过互联网办理诉讼业务,给群众带来切实的诉讼便利。打造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和电子法院,构建与社会公众相互沟通、彼此互动的信息化平台,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

    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审判方式改革,利用信息技术将诉讼全过程由“线下”搬到“线上”,推行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执行、网上信访、网上阅卷、网上公开,实现了办案流程、办案方式的革新,切实提升了审判质效,方便了人民群众,信息化在法院工作中覆盖的深度和广度达到新水平。

    伴随网络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方式和对诉讼服务的要求正在发生变化。“互联网+诉讼服务”贯穿诉讼流程的各个环节,推动网上办理各项诉讼事务,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享受“指尖上的便利”。短信、网站、热线电话、手机APP等多种服务渠道可以满足不同年龄阶段、文化层次、习惯偏好、生活环境的人群,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用户体验。

    人民法院立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理念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积极运用现代科技,不断优化诉讼环境和诉讼手段,以多元化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可持续的诉讼服务。“互联网+诉讼服务”打通了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嘉宾点评

    吕艳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未来,提升司法公开水平还需要从以下方面加大力度。

    首先,进一步转变观念。司法公开不仅对案件当事人公开,还要对社会公众公开;不仅是结果的公开,更是庭审、执行过程的公开。其次,必须重视公开的立体化。不仅要将裁判结果公之于众,还要重视公开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要公开得出裁判结果的过程。要在集中公开的前提下,鼓励各法院选取有重大影响、重大普法宣传意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配合裁判文书,公开经过必要处理的庭审过程、庭审笔录、合议庭意见(包括少数意见),甚至对裁判过程与结果进行权威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再次,进一步提升信息质量。应进一步推动和普及网上办案,借助相关机制和信息化手段,减少人工录入信息的工作量。最后,应处理好公开与不公开的关系。司法公开应有度,这是司法公开有序推进的保障,也是维护相关主体权益的基本要求。庭审公开应审慎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公示也应有度,应实行依法向专业征信机构开放数据为主、向社会全面无差别披露为辅的做法,既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也不因过度公开而额外损害其合法权益。

    钟文渊(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院长):

    随着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体系信息化建设,尤其是以大数据分析为核心的司法管理深度应用意义重大。“智慧管理”大数据生态圈通过整合司法信息数据资源,结合公检法、政务、金融、电商、社交、交通等相关数据,实现跨界融合、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智能应用。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挖掘丰富的司法数据资源,可以实现司法经验共享、司法资源智能推送。通过广泛采集、综合处理、科学分析海量司法数据并进行建模,探寻新形势下司法业务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司法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司法预判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让数据为司法业务服务,逐步提升信息化业务协作水平,解决信息共享不充分、资源未得到有效整合等问题。建立扁平化管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驱动,构建符合信息时代特征的阳光司法机制,实现“智慧管理”大数据生态圈。

    近年,龙华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建成了涵盖“九库一圈”的审判业务数据集中平台,实现了审务数据应用生态圈,努力达到增进资源共享、节约办案成本、方便群众诉讼的目的。

    陈辽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诉讼服务借助互联网技术从线下发展到线上,从实体空间延伸到虚拟环境。在线诉讼服务中心针对当事人的心理特点,自动贴心地回复当事人的咨询,推荐法律法规、类似案例,为纠纷解决提供预判。在线诉讼服务中心根据案件的流程节点,自动计算当事人的需求,当事人预约服务后,将信息推送到当事人的电脑、手机终端。随着大数据不断积累,系统可以根据纠纷特点和当事人的特征,自动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的纠纷解决定制服务。

    语音转化替代信息录入的繁琐工作,虚拟现实技术实现纠纷解决过程的身临其境,可以解决一些法院空间不足、资金不足、人力不足的困境。协商谈判、中立评估、调解、仲裁等各种纠纷解决方式通过在线方式汇集在平台上,从而改善各地纠纷解决资源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在线诉讼服务中心前端对接当事人,为用户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后端对内打通审判系统,对外连接公安、交警及政务系统,实现信息的自动交互、资源的共建共享,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便捷、中立地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服务。

    李清杰(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院长):

    “互联网+诉讼”是诉讼服务转型升级的具体体现,是建设“智慧法院”的重要内容。和平法院通过采取多项举措全力打造网络诉讼服务平台。

    一是实行网上立案,方便诉讼维权。开发网上立案系统,当事人或代理人在线提交诉讼材料,立案法官在线审查案件信息,审核通过后,当事人直接到立案大厅交费确认即可。当事人还可在网上反映信访诉求,提供执行线索,全方位保障群众诉讼权益;二是提供在线服务,减轻群众诉累。提供常用法律文书模板下载、诉讼费在线计算、法律法规在线查询等服务,方便群众获取法律知识,作好诉讼准备。微信开通诉前调解、特殊立案、档案查询等预约功能,当事人来院后即刻办理,节省时间;三是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司法公信。在全省基层法院率先建成司法公开网,率先开发手机案件查询系统,完善微信、微博功能,形成“一网两微三平台”的立体公开格局;四是助力多元解纷,缓解审判压力。以法院视频调解中心为核心,构建覆盖13个街道、104个社区、57家行政机关的多层次、立体化视频调解网络。

    岳彩领(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院长):

    智慧法院建设是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抓手。鼓楼法院为有效落实司法公开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

    一是加强审判信息公开。建立智能化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职能整合,打造出集诉讼服务、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案件速裁、诉调对接、涉诉信访、司法辅助“七位一体”的诉讼服务新平台。

    二是用足用好宣传平台。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除个别特殊案件,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均全部在互联网上进行庭审直播。开设鼓楼法院官方微信、微博,第一时间传达法院声音、公开司法工作。三是强化执行信息公开。建设集执行查控管理、关联案件查询、执行公开在线服务等功能的执行工作平台;充分利用人群聚集地电子屏幕、电视台等载体曝光“老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查、冻、扣一体化办公系统”,实现账户查询、冻结、扣划一次完成;积极推进法院与公安、金融、国土等部门“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建设,共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在淘宝网实行司法网拍,实现司法拍卖工作的公开透明。

    周旭亮(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作为全球体量最大、最具影响力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是释放司法资源价值的有益载体。法律工作者可以由此学习研究法官的裁判思路,提高业务技能;老百姓足不出户便可查询裁判文书,方便又快捷。裁判文书公开注意把握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维护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之间的关系,结合案件类别,例如未成年人犯罪和家庭婚姻继承方面,对不宜公开的个人信息进行技术处理。裁判文书网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存在进一步成长的空间。进一步改进裁判文书网的功能,使查询、检索更加便利,文书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加大裁判文书公开的力度和范围,提高公开文书的数量。进一步缩短文书从判决到上网的周期,提高更新频率。作为诉讼活动的记录和再现,裁判文书公开是人民法院为实现“看得见的正义”所作的努力。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分析研判,可以促进类案同判和量刑规范化,与社会各界共享司法案例数据与研究成果,推动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共同促进人类法治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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