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关于我们 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 法律信息研究 中外法律图书馆 法学文献与检索 政府信息公开 法律图书馆导航 法律法学网导航
馆藏特色研究
法律图书馆业务
法律图书馆研究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外法律图书馆 > 法律图书馆研究
法律图书馆研究
暂无下载资料

 政法院校图书馆学科信息服务模式研究
——以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为例
            王晓艳 点击量:4776
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
【摘要】
本文通过分析学科化信息服务的背景,结合政法院校图书馆的实例,提出图书馆应组建学科服务团队。以学科为切入点,提供个性化、学科化、知识化的服务,从而满足高校学科建设需求,为学科研究提供全方位的科学信息服务环境。
【关键字】
政法院校图书馆;学科信息化服务;学科服务馆员
    

  随着信息环境知识化、网络化、数字化的不断发展,高校用户的需求因此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进而对高校图书馆的服务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在这种大环境下,高校图书馆需要审时度势,完善和提升服务模式,具体而言需要实现以下五种模式的转移:从以图书馆为中心向以用户为中心转移;从以资源为中心向以服务为中心转移;从以简单粗放型向深入精细型转移;从用户走进图书馆向服务走近用户转移;从以人力密集型向智力密集型转移。这是高校图书馆改革的基本方向。

  伴随着数字技术在图书馆的应用,馆员素质的提高,思想观念的更新以及服务手段的现代化,国内众多高校图书馆在信息服务方面也纷纷进行了有益的变革和尝试,作为政法院校图书馆的从业人员,我们也在不断地调整和改善自身的服务,积极探寻法律信息服务模式的扩展与创新。可是在现阶段,国内的各高校图书馆,在人力资源、技术力量和经费条件等方面发展是很不平衡的。一些大馆有基础、有实力去施行一些先进的服务手段,对于中小馆,在条件不成熟、不具备的情况下,盲目地仿效,往往是勉为其难、收效甚微。就目前而言,政法院校图书馆往往规模都不是很大,因此应该从实际情况和用户需求出发,明确办馆宗旨和发展定位,形成各具特色的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在探索建立新型服务模式的过程中,立足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方针,以专业学科群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学科化信息服务,以学科为主线,建立直接融入用户、服务用户,为其提供个性化、学科化、知识化的一种服务模式而不是简单的文献流通与传递。

  2009年4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这不仅是上海未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举措,也是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重大战略的实施给我校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我们要在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贡献力量的同时,进一步凝炼办学特色、提升办学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建设国际金融法律研究与人才培养中心、国际航运法律研究与人才培养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是学校对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高办学实力与水平的重大战略举措。这对图书馆也是前所未有的考验,为此图书馆专门成立了参考咨询团队对接两个中心,并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知识服务的内涵。学科化知识服务,是从学科角度构建完整、系统的知识服务模式,为学科用户提供专业化知识服务的一种服务方式。其内涵可以理解为:是以用户的知识需求为导向,开发知识资源,集成学科专业属性的知识产品,面向学科提供知识内容服务;是提供增值的知识资源,集学科化、知识化、个性化为一体的服务模式。①

  1998年,清华大学图书馆率先在国内建立学科馆员制度,针对校内院系提供学科服务,当时校内采用的是具有专业学科背景馆员兼职的模式,到了2002年,成立专职学科馆员岗位。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全国共有56所高校实(试)行了学科馆员制度。②这期间,分别以清华大学图书馆、南开大学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和武汉大学图书馆为代表,衍生出“学科馆员”实践的若干管理模式,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当然这些宝贵的经验我们可以学习借鉴,但不一定要效仿,每个学校都有自身的特色,如何结合自身图书馆特色开展适合各自院校的服务模式,才是该思考的问题。

  借鉴上述高校图书馆推行学科化服务的成功经验,结合自身馆的实际情况,我馆总结出一套适合自身学科馆员的服务模式和人员配置体系。

  一 、馆员角色的合理定位

  在致力配套学科信息服务的大环境下,如何定位馆员的角色对日后开展服务有很大影响。目前比较认可的角色有三种,学科联络员、学科馆员和学科信息专家。而清华大学图书馆、南开大学图书馆经过广泛调研和慎重考虑后,定位其学科馆员的角色为学科服务馆员。③学科服务馆员这个定位也比较符合我馆对学科馆员的既定要求,因为若定位过低,就只能提供一般的传统服务,为对接两个中心而成立的部门就会失去意义;而定位过高,则会由于馆员本身素质以及配套技术支撑等限制,同样无法开展令用户满意的服务。所以,准确的定位是顺利开展工作的第一步,有了正确的定位,就有了合理的标准,工作的展开就有了指向。

  二、学科信息服务团队的人员构成

  通过对高校的走访学习以及前期资料的收集研究反映出学科信息服务绝对不是单靠个人就可以顺利开展和完成的,它背后需要良好的团队支撑,这个团队不仅仅指参与学科信息服务这样一批馆员,更离不开全体图书馆馆员的努力。从我馆实际情况来看更是如此,我们馆也面临着中小馆的普遍问题,如资金紧缺、人员不足等,则内部协调就成了关键,全馆的支持将成为学科信息化服务的坚强后盾。我校图书馆学科信息服务团队是有6名专职人员和若干兼职人员构成,兼职人员同时还担当其他部门馆员的角色,工作量很大,也正是由于大家的努力和团结才能提升整个团队的服务水平。现阶段我馆着眼于实际,本着资源共享、服务共建、文献分藏、读者分流的原则,积极推动院系资料室和学科中心文献室的建设,同时组织了一批熟悉本馆文献信息资源,具有较强参考咨询与检索能力,以及法律学科知识背景的馆员,担当兼职学科联络人的角色,鼓励他们深入院系,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相关信息资源,了解用户需要,并运用法学专业知识对其进行聚类、整合、分析、评价。从而形成立体式的学科信息服务体系。以国际航运法律学院为例,我们有特定的学科馆员每周定期与学院的老师沟通交流,了解他们在教学与科研中的需求,通过分析实现图书馆对他们的支持。国际航运法律学院是我校新成立的学院,刚起步需要选购大量的纸本资源,为此,图书馆急学院所急,帮助学科老师将中英文资源进行分类编目,便于他们日后对资源的利用和查询。就国际金融法律学院而言,图书馆会定期提供相关学术领域的一般信息,包括学术前沿观点和学术简报,根据教师需求开展定题服务,从图书馆的各种资源中收集学科领域最新的情报信息并及时通报给老师。

  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学科信息服务团队的人员在挑选时是通过竞聘的方式实现的,小组6名专职成员都具备各自专业学科背景及相关图书专业职称,在业务能力及专业能力上都是经过考核后才能有资格进入学科服务团队的。但是在工作中,团队成员都意识到,只有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提高,才能够胜任这样一份很具挑战性的工作,在科研能力、教学能力等方面还需要不断加强。

  三、构建学科化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随着数字化、网络化、开放式的信息环境的来临,用户越来越习惯使用网络资源,希望在桌面就可以获得自己所需要资源,希望即时即刻的服务。基于此,图书馆已经建立了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这样两个独立研发的学术网站,即围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制度创新与突破确定研究课题,共同开展研究,力求形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所需要的制度框架和法律体系的研究成果;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研究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的法律路径和制度突破点;跟踪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进程,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密切关注实践,以实务研究为核心,着力解决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阶段性重大问题,推进制度建设;同时也为我校的科研和教学提供资源配套支持。学科信息资源是学科化服务的基石。前期充分调研了本馆这两个学科的现有纸质资源和数字资源的状况,并进一步加以完善,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积极开发利用馆外浩瀚的资源,构建起属于自己的学科信息资源库,将学科网络导航、学科发展最新成果、国内外相关学科研究动态、专题讨论、国内外专家论文著作、相关案例判例等资源进行充分整合,提供用户一站式检索。除此还提供实时专业参考咨询,使学科信息服务最大化。

  四、整合馆内资源,开展用户培训

  除了对接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国际航运法律学院这两个重点学科的信息服务外,图书馆参考咨询团队还承担着对学校全体师生的日常学科服务。在日常学科服务开展过程中团队成员意识到需要的是走进院系与用户沟通,需要的是和用户的互动,而非一味的主动推送服务,积极挖掘用户深层次的需求。

  (一)面向重点学科的日常学科服务

  我校的法律史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法学(国际法方向、经济法方向)、法律史、经济法学先后被确定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国际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司法鉴定先后被确定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团队成员内部分工,不定期深入院系,掌握教学科研文献信息需求动态,并积极参与到具体的研究项目中,提供专业参考帮助,如数据库检索、用户培训、用户学科资源导航、馆藏建设的咨询等。根据不同的需求,提供针对性的参考咨询服务,例如在数据库检索培训中会针对不同院系的特色,提前做好准备,找出各数据库中与该专业学科相关度较高的内容进行重点讲解,这样能使师生更快更准确的找到需要的电子资源。

  (二)面对全体师生的日常学科服务

  图书馆学科服务团队会不定期的组织电子资源的试用、宣传推广,并及时做好用户反馈;与各个院系保持良好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并做好意见反馈,当好图书馆和院系之间的桥梁,使图书馆的资源利用率最大化。此外,做好电子资源责任馆员的分工,现在我校图书馆采购的电子资源越来越丰富,可能单凭个人的力量难以深入研究每个数据库的资源,为更好的服务于用户,图书馆学科服务团队提出了责任分工,每人须熟练掌握运用若干数据库,如果有师生对数据库有培训需要或者使用困惑就有责任馆员提供服务帮助,这样能更有效的开展工作。在实践过程中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近年来由于学校领导和图书馆领导的重视,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发展迅速,学科数字化资源的建设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设立电子资源责任馆员更有利于数字资源充分有效的利用,设立这个制度后,也是馆员对自身所负责的数据库能研究的更深更透彻,提供咨询时也更有针对性。

  五、 结语

  学科信息服务,国外起步于50年代,国内首家试行的高校清华大学图书馆起步于1998年,到目前这个制度仍然被大家热议,原因在于这一制度针对用户需求,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将学科的相关知识集成,建立学科知识库和专题知识库,形成具有许可专业属性的知识产品提供给用户的知识创新服务,为高校的教学科员提供专业化的知识保障,具有使图书馆的用户服务由辅助性服务变为研究性服务的深远意义。①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在这一领域的探索才刚起步,在行进过程中会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好在我们有很多成功院校图书馆的经验可以借鉴,但今后的每一步需要我们结合自身政法院校图书馆的特色,明确自身服务目标和定位,努力深化服务,融入一线,嵌入教学过程,为学科研究提供全方位的科学信息服务环境。当然真正做到这一点前面的路还很长很难,但我们在努力!本文原发表于《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12年第 68 期

【参考文献】
①何旦青,高校图书馆学科化知识服务发展策略研究.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0(1)
②徐佩方,中美高校图书馆学科馆员制度研究[J].现代情报,2007年(12)
③连明,关于本科院校图书馆开展学科化服务的思考.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0(4)
①何旦青,高校图书馆学科化知识服务发展策略研究.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0(1)
        
        
      首都法学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中美法律信息与图书馆论坛(CAFLL)
      国家图书馆       美国法律图书馆学会(AALL)       国家检察官学院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图书馆       国际法律图书馆协会(IALL)       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

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法律网合作机制 技术支持: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
电话:010-82668266-152 传真:010-82668268
加入收藏 | 本站首页 | 联系我们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