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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版物与政府信息传播”论坛2008
发布日期:2008-03-20
  点击量:4275

    2008年3月1日,第二届政府出版物与政府信息传播论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研讨会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成功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由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主办,北大法律信息网和北大英华公司协办。针对今年5月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来自国务院法制办信息中心、国家档案局、国家行政管理学会、中国法学会、政府公报、国家图书馆、中央部委图书馆、首都各高校、社科院法学所、法律信息网站等40余家单位共80多人莅会。
 
    在简短的开幕式上,首先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鸣教授正式宣布本次研讨会开幕。然后,由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主任赵晓海致辞,他对嘉宾们的到来表达了热烈的欢迎,并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

    会议由国家图书馆的程真老师主持,研讨会中安排了多位参与《条例》制定的专家、法律及信息领域的学者做主题报告。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对《条例》的颁布过程进行了解读,政府信息公开与知情权及公众参与问题、工作机制研究、公共图书馆以及法律数据库发展等情况。会上,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姜明安教授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相对人获取政府信息权的保障;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教授对政府信息公开和知情权及公众参与角度问题的分析;国家行政管理学会的石宇良博士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与工作机制研究;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李国新教授对于公共图书馆和政府信息公开;中国人民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周晓英教授关于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目标;中国电子政务编辑部商维庆博士就信息技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的解决方案;国家图书馆程真教授关于图书馆政府信息的整合与利用;北大法律信息网编辑部郭叶主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与法律数据库发展等情况,从政府信息公开与社会公众以及法律信息领域的各个方面的影响进行了精彩的发言。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理念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但与之相对的保密制度的理念是“以不公开为原则、以公开为特例”。会上,大家就信息公开制度在实行方面的做法,结合国外的先进经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来自法学领域,信息管理领域的各专家学者,对《条例》实行的前景都持有肯定的态度。

    研讨会的举行,加强了政府与专家学者的深度交流。对于《条例》的顺利实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将更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政府信息公开中遵循的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也更好的体现了新时代政府工作中以人为本的民生思想。会议在友好热烈的气氛中顺利结束。 (后附部分发言稿提纲)
 
                                        北大法律信息网 :王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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