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9日在清华大学明理楼,由北京市法学会法律图书馆与法律信息研究会副会长于丽英主持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研究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院、国家高级法官学院、国家图书馆立法决策咨询部、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等单位的20余位在京常务理事出席了会议。会议首先宣读了几项研究会主要人事变动,然后讨论并回顾了研究会2009与2010年的各项工作成果总结。会议上重点讨论了2011年研究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并就2011年需要开展的五项工作落实提出了各方看法与意见。提出的五项具体工作包括:
1.、继续加强研究会自身建设,完善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做好研究会的机构设置,明确分工负责,落实各项工作。
2.、积极制定研究会2011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特别是2011年的学术年会的筹备工作要进一步落实,同时组织一些不同规模的、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积极倡导并鼓励会员开展业务研究,组织提交论文,提高研究水平。
3、主动与北京市法学会保持联系,争取在工作中得到指导和支持。特别是在落实“六个一”目标过程中,积极寻求薄弱环节的解决方法,多方面获得经费支持和项目支持。
4、加强与其他研究会之间、与国内其他图书馆行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努力与国外图书馆行业组织之间建立交流合作关系。
5、做好宣传工作,初步拟订编辑电子版的《学会通讯》,向会员及相关单位报道研究会工作。
会议上,各理事单位针对研究会目前的发展态势分别提出了各自的建议与展望,如: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牛主任建议以全国法院图书馆为主体成立司法信息专业委员会,国家图书馆立法决策咨询部白云峰老师建议召开图书馆法律服务的相关研讨会,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赵晓海主任建议关注法律信息技术快速更新发展的应对方式, 政法大学图书馆欧阳副馆长汇报了2011年在费城召开的美中法律图书馆馆员大会的筹备情况。会议最后由副会长于丽英老师作出总结性发言。
(建设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