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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同志当选为北京市法学会会长
发布日期:2012-09-26
  点击量:3169

      2012年9月15日下午,北京市法学会举行第六届理事会全体会议。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吉林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梁毅,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段桂青、闫满成、政治部主任鲁桂华,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田玉龙、专职副会长杜石平、秘书长邵新莲,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宣教政法处处长张彤军,市委政法委干部处处长贺卫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市法学会不驻会副会长,第六届理事会理事、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新闻媒体代表等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段桂青同志主持。田玉龙、杜石平同志分别传达了全国省级法学会会长研讨班和全国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闫满成同志宣读了《关于选举北京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和会长的说明》,参会的全体理事一致选举吉林同志为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会长。

      新当选的市法学会会长吉林同志首先代表市委、市委政法委向出席北京市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议的各位理事,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北京市法学会建设和首都法学研究工作的各位专家、学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吉林同志指出:当前,首都法学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正处在最佳机遇期,大有可为、大有作为。希望北京市法学会抓住机遇、振奋精神、乘势而上,为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法学研究、服务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促进首都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他对法学会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首都法学研究事业健康发展。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武装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充分发挥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阵地作用,牢牢把握法学领域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抵御各种错误和有害思潮,确保法学研究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主动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积极服务首都科学发展,为首都科学发展要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首都发展、建设、治理中的基础性、引导性、保障性作用,将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为法学会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服务。三要始终争创一流,努力使首都法学研究事业走在全国前列。首都高校院所云集、人才荟萃、智力资源十分丰富,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搭建平台,协调各方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结合首都实际,确定一批重点研究课题,集中力量攻坚,推动成果转化,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北京特色、有较高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努力打造首都法学研究的品牌;要探索特点规律,要积极探索符合法学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开展研究、表彰激励、成果转化等方面大胆探索实践,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工作机制。四要加强法学会机关建设和研究组织建设,为繁荣法学研究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法学会机关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干部能力素质,不断提升法学会整体工作水平;要加强研究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门类齐全、设置合理、结构科学、充满活力的研究组织体系,使其真正成为开展法学研究的主阵地、主力军;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支持法学会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改善法学会工作条件,为法学会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陈冀平同志在讲话中首先代表中国法学会向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和吉林同志当选为会长表示热烈的祝贺。

      他指出,北京市法学会第六届领导班子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有思路、有创意、有规划、有成效,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团结、组织和引领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开展法学研究,积极服务法治实践,成绩显著,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他对法学会的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北京市法学会要在法治北京建设中发挥独特的作用,利用首都的人才和智力优势,重点帮助市委、市政府解决在执法、司法、普法层面上的主要问题。二要围绕工作大局,解决首都发展中涌现出的突出问题,在提供法治保障上下功夫。三要着力提高法学会的组织力、号召力和影响力,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真正把法学会办成法学、法律工作者之家。他祝愿北京市法学会在吉林会长的领导下,越办越好,真正成为中国最出色的法学会。

      会后出席会议的领导与全体参会人员合影留念。

                                                                                          (首都法学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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