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3年将继续利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公共服务。主要围绕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管理服务、社会建设决策研究信息咨询服务五方面、45个类别购买500个公共服务项目。
根据《北京市2013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指南》的要求,现就市法学会系统申报项目事宜明确如下:
一、项目方向
(一)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类(代码:shgg)
1.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推进项目
2.扶老助残服务项目
3.支教助学服务项目
4.扶贫助困服务项目
5.公众卫生健康知识普及服务项目
6.就业、创业帮扶服务项目
7.公共安全教育训练推广项目
(二)社会公益服务类(代码:shgy)
8. "北京精神"宣传践行推进项目
9. 社会志愿公益服务项目
10. 高校社团公益服务项目
11.绿色生活方式引导项目
12."做文明有礼北京人"宣传教育推进项目
13.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项目
14.人文关怀与社会心理服务项目
15.特殊人群服务项目
16.网络自组织文明自律引导服务项目
17.应急救援综合服务项目
(三)社区便民服务类(代码:shbm)
18."一刻钟服务圈"便民服务拓展项目
19.家政服务提升推广项目
20.社区居民出行便民服务项目
21.社区"一老一少"照护服务项目
22.社区智能化便利服务项目
(四)社会管理服务类(代码:shgl)
23.社会组织"枢纽型"管理服务项目
24.社会组织孵化项目
25.社会组织服务品牌提升推广项目
26.与在京国际组织、国家行业组织交流项目
27.社区管理及村庄社区化管理服务试点项目
28.国际化社区服务管理试点项目
29.社会矛盾调解服务项目
30.社区矫正帮教服务项目
31.新居民互助服务管理项目
32.专业社工管理岗位项目
33.专业社工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试点项目
(五)社会建设决策研究、信息咨询服务类(代码:shjc)
34.网格化社会管理标准体系研究项目
35.社会建设指标体系研究项目
36.社会舆情监测与分析研究项目
37.虚拟社会信息交流及引导机制研究项目
38.社会心理服务研究项目
39.社会动员机制研究项目
40.社会和谐稳定风险评估研究项目
41.成形一体化建设实现路径研究项目
42.外来人口公共服务与居住证研究项目
43.社会体制改革研究项目
44.城市社会服务管理精细化研究项目
45.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研究项目
二、申报主体
(一)项目主责单位
根据上级规定,北京市法学会是使用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项目主责单位之一,负责所属研究会、社团法学会和所联系的涉法社会组织申报项目的指导、协调和筛选。上述法学法律社会组织的项目经由市法学会初审后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
1、北京市法学会可作为申报单位申请项目,组织开展大型综合性项目。
2、未进行社团登记的研究会经市法学会同意,可以市法学会名义申报项目,但须注明实际承接的研究会(具体要求见“申报流程”)。
3、社团法学会及涉法社会组织可以依据本指南申报项目。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应符合财政资金支付范围和北京市社会建设发展方向,能起到建立机制,填补空白的作用;通过任何途径已由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作为购买对象。
2、鼓励多方筹集项目资金,扩大项目规模和影响。凡可能涉及两个以上资金来源的项目,应在《项目申报表》相应部分注明。
3、项目预算不得用于提高工作人员待遇和改善自身办公条件的支出。
4、作为承接方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原则上同年度只能报1-2个项目。
5、项目申报涉及五大方面,均需按照代码填写申请书。跨领域的项目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类别申报。
6、《项目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服务范围、服务方向和服务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明确服务对象或服务指向。
7、市社会办对申报项目全部实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工作成果。
8、今年一律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不受理纸质报表。项目通过后,待市社会办通知后,再报纸质报表。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要求
1、登录系统
申报需使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管理系统,登录
http://210.73.89.225/gongwei/ 网址或从北京社会建设网(
www.bjshjs.gov.cn)主页右下角点击“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管理系统”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2012年已申报过的组织,使用原用户名登录;首次申报的组织自行设定便于记忆的用户名及密码,并自行保管好。
2、查阅操作手册
登录后请首先打开系统上方菜单栏的“用户操作手册”,查阅操作步骤。
3、注册或修改本组织信息,并提交审核
首次申报项目的组织要先注册相关信息,所有项目应填写齐全、不要空项,“所属主责单位”一栏选择“北京市法学会”,“负责人”一栏填组织负责人(一般为会长、常务副会长或秘书长),点“提交”后等待市法学会审核。
未进行社团登记的研究会注册时填写本组织的信息,“社会组织机构代码”及“法人代码”填“无”,并在“单位简介”的最后注明“本单位未登记注册、以市法学会名义申报项目”的字样。
2012年已申报过的组织,应“查询单位信息”,如果有变化,要在“单位信息维护”中进行修改。
因注册单位信息及单位信息维护需经市法学会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项目,为留出充足的申报、修改时间,注册、修改单位信息工作请在3月6日前完成。
4、填写、上报项目申报表
市法学会对申报组织的注册、修改信息审核同意后,申报人填写录入《使用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申报表》,进行网上项目的申报。
根据去年申报情况,提醒注意以下事项:①“项目类别”一栏中,“面上项目”一般为服务范围较小、所需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重点项目”一般为服务范围较广、所需资金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重大项目” 一般为多家组织、单位联合进行、所需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 ②“计划完成日期”应为2013年12月31日前;③“项目论证”中不要出现本组织的名称;④“开支科目”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写,“经费预算使用明细”即对各开支科目的文字解释、计算依据等,“计算总金额”需手工填写,各开支科目及计算总金额的单位均为“万元”。
请于3月12日前完成申报表,提交市法学会初审。
市法学会对网上报送的《项目申报表》进行审核,若发现问题退回修改,申报单位于3月17日前完成最终申报。
5、审核
3月20日前,市法学会对《项目申报表》进行最后审核,将申报情况向会长办公会汇报后,提交上报市社会办。3月20日市社会办将封网,不能提交报表。
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待市社会办通知再打印《项目申报表》,盖章后报北京市法学会,由市法学会统一报市社会办。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市法学会社会工作部
联系人:王长彤
电 话:67634485 13910102970
传 真:67634505
电子邮箱:
fxhshgb@163.com 六、《北京市法学会申报2013年利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指南》已发到首都法学网(
www.bjfxh.org.cn)公告栏,同时通过“北京市法学会社会工作QQ群”发布,请查阅。
《北京市2013年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指南》见北京社会建设网(
www.bjshjs.gov.cn)“通知公告”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