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加入中国法学会的条件及程序
一、申请入会的条件
凡赞成中国法学会章程,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或法律工作实践经验,并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的我国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其他各界人士,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本会会员一人介绍,经地市级以上法学会批准,即为本会个人会员。
凡赞成本会章程的我国法学、法律团体,可提出申请,经地市级以上法学会批准,即为同级法学会团体会员。团体会员中的成员,符合本会个人会员条件的,可根据前款规定的程序申请加入本会。
二、申请入会的程序
个人申请入会的,填写《中国法学会入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由本会会员一人介绍,经地市级以上法学会审批。经批准入会的,由该法学会颁发《入会通知书》和《中国法学会会员证》。团体申请入会的,填写《中国法学会团体入会申请表》,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经地市级以上法学会审批后,呈报上一级法学会备案。经批准入会的,由该法学会颁发《中国法学会入会批准书》和《中国法学会团体会员证》。
《中国法学会个人入会申请表》和《中国法学会团体入会申请表》,可以向当地法学会领取,也可从中国法学会网站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