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会、社团法学会:
为鼓励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市法学会今年将继续编辑出版《北京市法学会优秀成果转化文集(2014)》。现将成果征集要求通知如下:
一、研究成果应符合《北京市法学会关于促进法学研究成果应用转化的意见》规定的成果转化形式,主要包括:
1、被党和政府部门采纳,为形成政策、决策提供参考;
2、被立法、执法、司法部门采纳,为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的制定、修订以及法律实施提供参考;
3、为各级部门、企事业单位采纳形成相关工作规范或形成对工作有较大推动作用的具体措施;
4、被法学教材、法学教育课程吸纳,列入教材或课程内容;
5、纳入各级普法宣传教育内容;
6、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成果奖;
7、被省部级以上报刊、内参、核心期刊刊登或转载,被主要电视、广播、网络媒体播出宣传;
8、成果价值被社会认可,有一定公开发行量;
9、其他应用转化形式。
二、成果转化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三、各研究会、社团法学会于2015年6月30日之前将征集到的研究成果(电子版)统一提交市法学会研究部。
联系人:王秀海 67634586 高 颖 67634590
邮箱:beijingfxh@sina.com
北京市法学会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