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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服务-公共图书馆的作用与地位》研讨会在京召开
发布日期:2009-04-01
  点击量:4393

  中国图书馆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与“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于2009年 3月2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图书馆,共同举办“政府信息服务研讨会”,来自国务院法制办、中国及欧盟的法学专家、研究人员、图书馆界和首都法律图书馆界、法律信息界的90余位代表齐聚一堂,共同就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服务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交流。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主任赵晓海出席了会议。

    首先,中国图书馆学会图书馆法律与知识产权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肖燕、中欧信息社会项目欧方负责人Chris Brown先生以及西城区图书馆馆长樊亚玲分别致辞,对各方专家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敬意和感谢。

研讨会的主题发言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朱作鑫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的报告。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司是对该条例具体审查、修改的部门,介绍了立法过程中的情况和法律实施情况,同时希望公共图书馆在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配套的技术、规程。

    证监会信息中心副主任李为做了《我国政务公开目录系统现状与问题》的报告。目前我国政务目录的雏形已经形成,实行政务公开目录的意义在于:能够起到导航作用、监管作用,同时方便用户查询。

    中国社科法院法学研究所莫纪宏教授做了《政府在建设网上政府中的法律职责》的报告。从有关政策和法律的要求、网上政府的法律性质、基本特征、政府建设网上政府的法律职责、政府在履行建设网上政府中的法律责任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魏捷做了《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的策略研究》的报告。从公共图书馆与政府信息服务、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目标、推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框架三个方面进行了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使公共图书馆从原始的借阅场所逐步转变为政府公开信息的平台之一,公共图书馆必须加快自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才能有效地提供该项服务。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情报方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新民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分类系统研究》的报告。介绍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概况,随后讨论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系统的意义,分类系统的标准规范问题、以及分类的维度问题,比较了国内外政府信息分类系统,最后提出了需要讨论和有待解决的相关问题。

会场代表们的交流

    中欧信息社会项目专家Megan Carter女士做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图书馆的角色》的报告。介绍了政府、各级图书馆所承担的角色,还介绍了名为“潘朵拉”的“澳大利亚网络文献资源的保护和存取”项目,为图书馆保存政府网络信息资源以及提供检索利用提供了很好的示例。

    下午,首都图书馆地方文献部主任李诚、东城区图书馆馆长肖佐刚、西城区图书馆副馆长阎峥分别介绍了各自图书馆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面所做的工作,分析了各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中的角色,并针对实际服务过程中的情况,与专家们进行了交流。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杜以虎科长介绍了区政府在公开过程中的政策和具体问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图书馆田建设副研究馆员向会议提交了《再论政府信息公开与图书馆》的调查报告,具体分析了在图书馆内部开展政府信息服务以来的争论。


    每位发言人报告后,与会的代表与专家进行了热烈的提问,自由发言和讨论时间,大家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最后,国家图书馆研究馆员程真就大会发言及讨论的议题进行了总结。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即将一周年之际,会议的举办不仅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进行了研讨,也为公共图书馆开展服务工作所面临的现状与问题进行了讨论。随着该项服务的不断深入,公共图书馆应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特别是在电子政务环境下,承担起公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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