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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出版物论坛》筹备座谈会纪要
发布日期:2007-06-20
  点击量:3939

    继2006年6月在国家图书馆成功举办《政府出版物与政府信息传播利用研讨会》之后,会议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广泛注目。为更深入地探讨与借鉴政府信息在出版、传播、利用中的有关问题与经验;准确把握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热点问题,2007年5月22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和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联合召开《政府信息出版物论坛》筹备座谈会在请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举办。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国务院办公厅公报室、国务院法制办信息中心、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报编辑部、电子政务编辑部、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国家图书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图书馆、北京大学法制信息中心等来自13个不同机构及部门中的24位专家、学者。会议由国家图书馆程真研究员和清华大学法学院图书馆于丽英副研究员主持,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罗伟先生和国务院法制办信息中心主任孔祥清博士分别致开幕词。程真首先介绍本次座谈会的主要议题,罗伟介绍了美中法律交流基金会旨在推动美中法律制度的交流和法制建设的设想。

    按照会前布置本次座谈会讨论的主要内容集中在三个方面:

    1.当前政府出版物和政府信息在传播利用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2.今后研讨会应采取何种方式举办更能发挥影响作用?

    3.研讨会的成果应以何种方式全面反映出来,以及如何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

    法制办信息中心孔祥清主任向与会代表简单介绍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起草与颁布的过程,认为研讨政府出版物与政府信息传播正当其时。人民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周小英教授认为论坛名称"政府出版物"概念过窄,应将概念扩大到"政府信息",适用面更宽。建议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中心议题,在2007年末、2008年初举办一次专题研讨会,讨论信息公开背景理论、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图书馆、档案馆为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服务的实施等问题,并可以对中外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比较研究,对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最佳实例进行归纳总结,从操作层面指导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与实践。

    代表们围绕近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针对"政府出版物与政府信息传播利用论坛"以及论坛将来讨论那些主题发表了各自意见。大家共同认为: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政府信息的出版、传播、利用方面面临许多具体问题,诸如:程序问题、规范问题、立法问题等等,针对上述领域中的研究方向及研讨内容提出了各自的看法与希望。其中,来自《国务院公报》和《北京市政府公报》编辑部的领导介绍了政府公报在编印发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为今后论坛有必要就网络媒体与纸质公报的关系、公报编辑发行的规范化管理、政府信息资源整合,传播模式如何优化等问题进行深入与比较性的探讨。政府部门的代表热切地希望对政府出版物和政府信息传播研究最终目的要能够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传播的实际工作,论坛应该注重如何把对政府信息传播的研究成果转换成促进政府部门改革目前政府信息传播工作现状的实践,这样研究才能有意义。对于如何扩大影响,把研究成果传达到决策层,影响决策层,大家进行了讨论。来自中国法学会的耿谦处长认为通往上层的通道是有的,如法学会的要报,刊物等等,关键是研究成果的质量高不高,是否值得编成要报,会不会引起高层的反映?还有人提出可以通过向人大代表进行宣传,争取人大代表在提案中能够提出涉及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具体问题的议案,以引起决策层面的重视;另外通过刊物发表文章也是扩大影响的有效方式之一。

    与会者在肯定了2006年国家图书馆召开的政府出版物与政府信息传播利用研讨会成果同时;对今后如何更深入、更广泛、更有影响力的开展对政府信息出版与传播利用提出了各自全新的看法与建议。

    代表们认为:当前是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具体问题探讨的最好时机,是发挥我们政府信息部门和文献工作者在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传播与利用工作的最佳机遇。我们应该紧紧抓住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的大好机遇,在促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行之有效的规范办法与实施细则方面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政府信息的全面公开化献计献策;为广大公民无障碍获取与查询各级政府信息提供有效保障。代表们反复强调:当前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实施过程中的许多细节还缺乏认识和规范。例如:政府信息出版物的定义,与会者认为有必要进行探讨,明确界定,划清范围,使操作层面有清晰的概念和指导方针。程真研究员认为:政府出版物定义基本上是明确的,只不过不同国家采用不同概念。中国没有政府出版物概念主要是没有法律层面的定义,政府部门也不想使用政府出版物概念。学术界的研究形成的定义没有实际意义,只有立法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界定才有实际意义。此外,对政府信息出版物寄存制度的设立、政府信息出版物的编目与检索标准制定、电子政务的导航与存档、政府信息的整合与有效利用等问题都还有待于今后论坛去研究。

    针对上述种种疑问,与会代表达成一致的共识:完全赞同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罗伟先生的提议,将所有议题集中起来,今后每年召开一届《政府信息出版与传播利用研讨会》,有针对性、阶段性地集中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我们的研讨会能在国家民主法制建设过程中贡献出应有的一份力量,为国家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可借鉴的专业信息,特别是实务性和比较性的研究信息。

    会议责成有关人员组成《2008年政府信息出版与传播利用研讨会》筹备组,为配合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泛联系国内、外相关机构和研究人员,筹备与落实2008年论坛的参会人员和探讨文章。

    大家提出2007年末先行召开一次小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预备会,为2008年的论坛做准备,并选择与落实主办单位。有人建议是否可与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联系来共同主办政府信息公开研讨会。

    筹备座谈会结束前,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罗伟向与会者重点介绍了"美中法律交流基金会"的情况,并表示将努力争取该基金会每年对论坛的资金支持。另外,中国法学会吕兴涣、耿谦分别介绍了法学会建立法律网站合作机制的过程和未来框架,并表示将对今后召开的本年会论坛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协助。

    会后主持人决定:将会议纪要整理发给与会者,以会议讨论的问题为基础与相关单位及学者个人协商明年研讨会的细节。建议与《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取得联系,是否可能共同主办政府信息公开研讨会。
    
(程真 建设撰写)   
   
    附:
    关于2008年《政府信息出版与传播利用研讨会》的议题(草案)
    主题:
    政府信息出版与传播利用
    分议题:
   
    1.政府出版物研究与比较
    2.中外政府信息传播理论与实践
    3.政府网站与政府信息
    4.政府信息出版载体研究
    5.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进程
    6.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规范
   
    热点问题:
   
    1.政府纸质出版物与网络
    2.政府出版物的法律规范
    3.政府出版物的传播规范
    4.政府信息出版物的寄存制度
    5.政府信息利用实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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