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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美法律信息与图书馆论坛综述
发布日期:2012-10-17
  点击量:3980

      2011年7月下旬在美国费城召开了《第二届中美法律信息与图书馆论坛》,这是继2009年在北京香山召开的第一届研讨会之后的又一次聚会,有来自中美法学院校、法律图书馆和法律信息领域的法学院院长、图书馆馆长、专家学者及图书馆馆员共90余人出席了论坛,其中我国参会代表有29位。我有幸作为中方代表参加了本次论坛。为期两天的会议议程包括:会前研讨班、中方代表参观美国法律图书馆和大会。通过这种安排我不仅从理论上也从实际中初步了解了美国法律图书馆。

       一、会议见闻

      第一天,在简短的欢迎词后,会前研讨班正式开始,会前研讨班分两个主题同时进行,一个是图书馆馆长和馆员研讨班;一个是大学领导与院长研讨班。我参加的是图书馆研讨班。

      第二天召开大会,大会的内容为美国法学院图书馆的现在与未来。有两个主题发言,美方主讲人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的Walter Perry Johnson教授,他主要介绍了美国法律图书馆在美国法律制定中所起的作用、法律索引的建立和图书馆馆员在数据库建设中所做的努力等等;中方主讲人是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曾尔恕馆长,题目是《中国高校法律图书馆的变革与未来发展趋势》。主题发言后是三个分主题。两天的会议时间不长,主要围绕着图书馆领导地位、法律图书馆新馆员培训、法律信息开放与获取、法律研究的国际化、法律检索与实证研究、现代技术对法律图书馆的影响、法律与政府信息检索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这是一次中美两国法律信息专业人员之间的平等交流,大家从中都获得了大量信息,增进了相互间的了解。

      通过会议我们知道了美国同行们在关心些什么、在研究些什么。同行们介绍了各自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其中我认为有意义的话题有这样六个方面:

      1.图书馆身份的认同

      这是一个让人深思的问题,图书馆应该不仅仅是一个藏书、看书的地方,它还有别的性质和功能,由于互联网的发展,出版业正经历着结构上的转变,数字技术使学术交流体系发生了变化,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不再只依靠图书馆,特别是年青人的阅读行为和方式发生了变化,图书馆是否能继续存在,以什么样的面目存在是图书馆界正在探讨的问题。

      本论题的发言人Herbert教授认为:我们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首先应有三个改变,一是个人的改变,先从自己做起,更新我们的观念,重新定义我们的使命,成立新的部门,改变服务方式,为法学院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空间的改变,也就是馆舍建设。三是吸引读者入馆,使图书馆更舒适,使其成为读者的“温暖的家”,图书馆馆员应该时时思考怎样才能让图书馆成为任何一个人愿意去的地方。

      2.一个优秀的馆员应具备什么条件?

      大会上华盛顿州立大学法学院图书馆馆长Penny Hazelton教授对一个优秀馆员应具备什么条件做了一个比较详尽的总结:好奇心,聪明、有创造性,强烈的服务意识,适应性,喜欢技术,有沟通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

      一个优秀的馆员应有好奇心,好奇心是图书馆馆员学习的内在动机之一,是创造性人才的重要特征;一个优秀的馆员还需聪明,聪明的人有较强的理解力与创造力,对待事物往往有正确的判断;图书馆是一个服务窗口,知识服务已经成为图书馆工作的核心,有浓厚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基础,图书馆才能成为读者的家,馆员也能愉快的工作;现代科学的发展使得图书馆的岗位充满了技术含量,它要求一个优秀的馆员不仅懂技术还得喜欢技术;除此之外,一个优秀的馆员还需具有适应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是一个人的素质表现,团队精神讲究的是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服务精神。图书馆馆员经常需要与读者、文献供应商等进行沟通,图书馆与其他部门以及图书馆内部各部门之间需要互相协作,才能共同完成服务任务。

      3.法律图书馆馆员获得成功应具备的条件

      在美国图书馆专业馆员的入门一般有两种途径:获图书馆学硕士学位后入馆;没进行专业培训入馆后再进行图书馆专业培训。华盛顿州立大学法学院图书馆馆长PennyHazelton教授认为法律图书馆馆员获得成功应具备最重要的两个条件是:熟悉法律机构和法律内容,熟悉图书馆。从某种程序上来说有法律背景的再培训成法律图书馆馆员是一种最快、最合适的形式,法律院校的学生是法律图书馆的潜在馆员。

      我国法律图书馆还没有特别强调专业馆员必须是图书馆学硕士毕业生,图书馆学硕士毕业生大多数没有法律背景。近几年入馆的新馆员一般是法学专业、图书情报专业、计算机等其他专业的毕业生。新馆员入馆后一般通过自学或在职培训获得再专业教育。所以说学习是无止境的,在法律图书馆工作的图书馆馆员要利用各种机会充实自己,取长补短,终身学习,图书馆的管理部门也应该为馆员提供学习机会,搭建学习平台。

      4.如何让图书馆工作人员在图书馆愉快工作

      这个问题不仅是美国同仁也是我国法律图书馆面临的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 特别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本科、硕士、博士),他们满怀理想、充满希望,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图书馆人才队伍将不稳定,服务工作也不一定能做到位。让馆员愉快地工作需管理方和馆员双方共同努力。管理方应为馆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提供学习环境、提供交流环境、提供实现个人价值环境,充分发挥和肯定馆员的能力。馆员应有敬业精神,它是做好本职的前提,工作中无小事,敬业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

      5.文献资源建设政策的改变

      近几年美国法律图书馆正面临着文献资源载体格局的改变,一些出版机构已完成从纸质出版到电子出版的转变,图书馆开始淘汰传统的印本馆藏,重组图书馆的空间;重新定位“信息、资源”;从以前的购买资料向购买内容转变。随着文献出版、新媒体技术、阅读习惯的改变,我国法律图书馆的资源建设政策也发生了改变,近五年图书馆电子资源的发展使得经费的支出逐年提升。虽然现在我们还没有开始淘汰传统的印本馆藏,每年纸质图书的入藏数量也没有很大的改变,但我们需密切关注这种变化,研究读者阅读倾向,积极争取经费,调整资源政策。

      6.技术与服务

      技术对法律图书馆的冲击从资源的收集到挑选、组织、服务、分享,无处不在。图书馆工作的核心是资源、服务、管理,没有资源谈不上服务;有服务意识没技术支撑,服务也不一定到位;资源与服务不进行管理可能会杂乱无章。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周文全馆长认为:服务是目的,技术是手段。通过这些年的努力,西南政法大学图书馆从观念上完成了三个转变:馆藏从“为我所有”变为“为我所用”;服务从“一般的文献服务”到“知识服务”;管理从“对读者管理”到“对人流、物流等的管理。也就是说,资源、服务、管理必须有机结合。

      二、参观法律图书馆

      7月22日下午,中方代表团参观了两个美国法律图书馆,一个是Jenkins Law Library詹金斯法学院图书馆,一个是Biddle Law Library(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图书馆。詹金斯法学院图书馆是一个有着200多年历史的图书馆,成立于1802年,是美国历史上最悠久的法学院图书馆之一。图书馆的面积约为35000英尺,不是独立馆舍。有30多位工作人员,其中13人为正式职工。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图书馆的建筑与国内大部分法学院图书馆一样与学院的建筑合为一体。外观是一个四合建筑。法学院有900多名学生,50多位教师,藏书84万余册,其中2/3的收藏是美国原始法律文献(案例、法律、法规等),其次就是期刊、学术专题著作、活页资料和联邦立法史料,另外还有一些国外的、国际方面的资源。

      半天时间的参观如同走马观花,但在某些方面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1.服务对象

      詹金斯法律图书馆的服务对象是本地律师协会会员,目前它的会员有7800多人,我国目前成规模的协会性质图书馆还不多见。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图书馆的服务对象是法学院师生、宾大师生及宾夕法尼亚地区法律机构。美国法律图书馆的服务一般不对社会开放,市民的借阅主要依靠公共图书馆。美国法律图书馆和行业之间建立了馆际互借网络。

      2.经费来源

      詹金斯法律图书馆的经费来源由于其图书馆的体制而不同于大多数图书馆,它是一个会员制图书馆,经费的75%来源于当地法院的诉讼费,另外还有会员的会费等。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图书馆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法学院的办学经费。目前图书馆也都面临着经费紧张问题。

      3.馆员结构

      美国高校图书馆工作人员有几个组成部分:专业馆员、一般馆员和临时助理等。专业馆员的要求很高,需有图书馆硕士学位。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图书馆工作人员31人,专业馆员占一半以上,参考咨询员的人数与借阅服务部门的人数基本一致。

      4.读者服务

      宾大法学院图书馆为读者提供借阅服务、计算机服务、图书馆目录(检索服务)、文献传递与馆际互借服务、参考咨询服务。宾大法学院图书馆的图书借阅周期为28天,在征得馆员的同意下可续借两次,另外有很多文献不提供外借。在借阅服务中读者与馆员的联系很密切,读者找不到书时馆员需负责寻找,如果已被借出,馆员负责联系上一位借阅者并与其协调,或者帮助读者利用文献传递或馆际互借,这些服务都是无缝的。

      这两个图书馆的阅览空间都不太大,也没有自习室的概念。来这里的读者大部分都带着电脑,使用的多是电子资源。阅览室里很安静,桌上也很少看到杂乱的图书,书架上图书摆放很整齐。

      图书馆门禁旁设咨询台(前台),咨询员非常认真、热情。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图书馆的文献资源检索已完成了统一检索平台的建设,可同时检索到纸质资源和电子资源等载体的资源。

      5.文献资源建设

      如果拿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图书馆的资源与我馆资源相比较,我有两个认识:

      1)我国法律图书馆收藏的美国法律文献资料比较丰富。

      参观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图书馆的阅览室时我有一个似曾相识的感觉,那里一排排的美国法律报告、案例及司法资料在我校图书馆的外文阅览室也存放着。实际上近几年读者们已很少再使用它们,查询方便的电子资源已基本替代了这些大部头。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图书馆的电子资源中主要有LexisNexis 、Westlaw、Heinonline、Jstor和Wilson web这几种数据库,而我校图书馆已连续十年购买LexisNexis数据库;连续八年购买Westlaw、 Heinonline数据库,前年我馆也开始购买了Jstor数据库,国内其他政法图书馆也收藏了这些资源。我校图书馆还有不少纸质外文期刊,其中美国出版的法律期刊有几十种。

      2)我国高校图书馆的读者能享受更多种类的文献资源

      我校图书馆对文献的收藏并不局限于法律方面的图书,它基本涵盖了整个社会科学方面,而且近几年由于学校专业学科的发展一些自然学科的文献也在收藏中。图书馆不仅为读者购买了学术方面的资源,还在修身、休闲等方面做了不少投入。相比较而言,我国的大学图书馆为自己的读者准备了大量的、丰富的文献资源,读者有更多的机会从图书馆获取所需的文献。美国法律图书馆所提供的资源主要集中在学业学习和学术研究上。

      总之,我认为中美两国在图书馆学理论与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实际上是非常一致的,他们关注的重点、讨论的热点也和我们的差不多。从参观的实例看,中美两国图书馆在馆舍建设、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技术支撑上没有很大差别,可能在自助服务、大屏提示、外文资料上我们做得更多更好一些。此次美国之行收获很大,不仅在服务理念上、在实际工作中对将来的工作都会有所帮助。

      原载《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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